关于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乡人民政府,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 今年5月18日是第十八次法定“全国助残日”。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转发的《国务院残工委、中宣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瑞安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国助残日”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围绕第十八次“全国助残日”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和全省残疾人共享小康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具有瑞安特色的助残日活动,进一步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和谐进步的社会环境,扎实地为残疾人办实事、做好事。 二、活动内容 (一)广场活动 1.邀请市领导发表庆祝助残日活动讲话; 2.向100名双下肢残疾人赠送轮椅,向有适应指征、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人赠送辅助器具; 3.举行义诊、咨询活动; 4.组织律师进行有关法律知识咨询、分发《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选编》等宣传资料; 5.盲人、聋人和肢残人等三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残疾人回报社会志愿活动。 6.举行“牵手残疾人,走进残奥会”为主题的文艺演出。 (二)宣传活动 1.利用瑞安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残疾人自强不息的先进事迹和社会扶残助残典型。做好公益广告片《走进残奥•共享激情》的播放工作,扩大残奥会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扶残助残氛围; 2.在“瑞安残联”报宣传“残奥会”知识,并开展残奥会有关知识竞赛。 3.“助残日”当天在玉海广场制作大幅背景广告,在广场入口出(万松路)设置彩虹门,在市区主要街道悬挂横幅标语。 (三)光明行动 继续开展“光明行动”义诊,到高楼、湖岭等10个西部乡镇筛选白内障复明对象。 (四)慰问活动 1.举行首批118户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对象发放仪式。 2.慰问三个残疾人协会、两所特教学校和聋儿语训部,对部分特困残疾人给予临时补助。 3.扶持新创业的20户残疾人个体工商业主。 4.走访慰问16个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 5.对7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及残疾人学生开展就学补助。 (五)培训活动 举办以“安全生产”、“职业道德”为主题的福利企业残疾人职工教育培训班。 三、活动要求和措施 (一)高度重视“全国助残日”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居、社区要结合实际,根据这次“全国助残日”的主题和内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扶残助残活动,如送温暖、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等活动,各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为残疾人办实事、好事,做到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全面部署,把活动办好、办实。 (二)落实好有关残疾人优惠政策,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改善和稳定残疾人生活。 (三)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帮助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的感人事迹,广泛宣传各级党政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走访慰问残疾人的动人事迹。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关心、关注残疾人事业。 “全国助残日”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残联组宣部(联系电话:65639931)。
二○○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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