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4026/2008-87237
组配分类 其他业务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市安监局
生成日期 2008-07-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考证(换证)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08- 07- 14 15: 20: 53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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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决定对未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和2007年12月30日前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资格考证、换证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考证培训:我市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2、复训(换证):2007年12月30日前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二、考证换证
  参加培训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安全资格证书》(新式样)。
  三、收费标准
  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要求
  1、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必须按本通知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资格考证换证工作。凡应参加复训(换证)而未参加的,其原《安全资格证书》自2008年12月31日后一律作废。
  2、拟参加培训对象于7月25日前到当地安监中队(安监员)报名。报名时携带二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张,已取得《安全资格证书》还需携带证书原件。
  3、对未按规定参加安全资格培训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我局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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