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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益乡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宁益乡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瑞政办〔2009〕23号)精神,现向社会公布瑞安市宁益乡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 起,至 止。本报告将在瑞安市政府门户网站下宁益乡子网站和瑞安宁益乡政府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宁益乡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宁益乡;邮编:325211 ;电话:0577-65730002;传真:0577-65731199)。 一、概述 2009年,我乡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瑞安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由分管领导具体抓,综合办公室牵头,确定2名兼职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录入与审查工作。二是建章立制,扎实开展。结合我乡实际,编制了《瑞安市宁益乡信息公开指南》和《瑞安市宁益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职责分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学习,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09年度,我乡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信息类信息3条;决策信息类信息2条,工作信息类信息共34条,民生事项类信息6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我乡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如在瑞安宁益乡政府网站上公布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法规、公告通知、办事指南等方面的信息,在单位门口设置公开栏及向群众发放便民资料和联系卡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我乡严格按照《瑞安市宁益乡信息公开指南》规定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乡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我乡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9年,从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乡政府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3、明确职责,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量,及时对政府统一平台(网站)进行更新维护,全力为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三)附表 七、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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