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4023/2023-250650 | ||
组配分类 | 统计公报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信息公开 |
生成日期 | 2023-10-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瑞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
瑞安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主要数据公报 瑞安市统计局 (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1]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我市人口普查主要阶段工作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2]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142.47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年11月1日零时的109.75万人[4]相比,十年共增加32.72万人,增长29.82%,年平均增长率为2.64%。其中瑞安市外流入人口49.53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4.77%。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5]45.1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29.1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7人减少0.6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74.38万人,占52.21%;女性人口为68.09万人,占47.79%。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7.53上升为109.2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0.81万人,占14.60%;15-59岁人口为106.18万人,占74.53%;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48万人,占10.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52万人,占7.3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9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4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49个百分点, 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05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38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4.99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0.48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5.03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819人上升为5884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757人上升为1052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2714人上升为35431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9107人下降为3160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22万人,文盲率[6]为9.28%。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2.74万人[7],占65.0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49.73万人,占34.9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47.96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5.23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4.29个百分点。 注 释: [1]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长期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 本公报中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系2001年行政区域调整后的汇总数,不包含当时的丽岙镇、仙岩镇、塘下镇梅头办事处。。 [5]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6] 文盲率是指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