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和平家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 ||||||||||||||||||||||||||||||||||||||||||
瑞安市和平家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简 本 瑞安市和平家私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家具的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更好地发展企业,该公司通过竞拍获得瑞安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的瑞安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4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生产厂房建设项目,该生产厂房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家私400套的规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环评报告表编制完毕,拟报送环保部门审批,简本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瑞安市和平家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18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瑞安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4号地块,项目东南侧依次为规划中的敬业路(路宽20m)、瑞立集团;西南侧为瑞安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5号地块(现状为空地,规划为工业用地);西北侧为瑞安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2号地块(瑞安市瑞光刀具制造有限公司);东北侧为瑞安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3号地块(瑞安市长宏自动仪表厂)。距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北侧的民宅(飞云江农场三分场),与项目相距约175m。 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271m2,总建筑面积5621 m2,其中生产车间5391m2(包括仓库674 m2),办公112m2,传达室26 m2,配电房、发电机房90m2。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年产400套家私。 建设单位:瑞安市和平家私有限公司 二、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飞云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存在一定的水环境容量;温瑞塘河及其支流河网水质现状较差,为劣V类水质标准,已无环境容量,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受沿河的农业面源的污染和沿岸的生活废水污染。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该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三、污染源汇总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1。 表1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量汇总 单位:t/a
四、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后,生活废水产生量为0.832t/d、249.6t/a,废水中CODcr产生量为0.125t/a,氨氮产生量为0.007t/a。生活废水汇入普通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CODcr≤60 mg/L、氨氮≤8(15)mg/L)后排入飞云江。污染物得到有效削减,CODcr、氨氮削减量分别为0.110t/a、0.005(0.003)t/a,排放量分别为0.015t/a、0.002(0.004)t/a。 由于纳污水体飞云江水质尚好,下游水动力活跃,江水稀释扩散能力较强,少量达标的污水污染物进入飞云江,经水流稀释、扩散作用后基本上不会对飞云江水体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燃油废气的影响 备用发电机运转时会因柴油燃烧排放出一定量的尾气,由于备用发电机为不经常使用的设备,所以其影响是暂时性的。而且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集气排放,经大气稀释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②粉尘的影响 项目在开料、抛光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粉尘通过集气并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经同一个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屋顶高度24m)。经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量为0.012t/a,0.005kg/h;无组织排放量为0.06t/a,0.025kg/h。 经预测,粉尘有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距离排气筒93m,最大落地浓度为0.000366mg/m3;粉尘无组织排放最大落地浓度点距离车间中心距离73m,最大落地浓度为0.006777mg/m3。可见,粉尘排放预测浓度小于标准值,本项目在切实做好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措施后,预计厂界废气能够达标排放,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③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相关规定,对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特别是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工业企业应采取合理的生产工艺流程,加强生产管理与设备维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无组织排放。经预测计算,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结果无超标点,不需设大气防护距离。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昼间生产,夜间不作业。其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其噪声值约75~80dB,经墙体隔声(隔声量不小于15dB)后噪声值为60~65dB,故厂界噪声预计能达标排放。 本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飞云江农场三分场的民宅,距离本项目175m,根据点源预测模式分析,距离衰减值为44.8dB,故本项目对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低于60dB。故本项目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加强管理,生产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可见落实以上措施后,该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①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利用周围现有的生活设施;在场地内设排水沟,先截后排,并建设沉淀池,泥浆水不得直接排放,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排放;沉渣不得随意倾倒,外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②施工工地内堆放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应当在其周围设置封闭性围栏或者覆盖;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使用机械开挖、拆除作业的,应当配备水喷淋等防尘设施;除需要开挖的区域外,施工工地的地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采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容器或者管道方式进行清运;工程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③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打桩之前要先建好隔离墙,并选用低噪声打桩机,对噪声相对较高的设备要在加工场外加盖简易棚,另外,还需加强设备维护,保证车辆、施工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况,并采取其他措施如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墙及防护网、设置单独出入口。 ④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定点收集,并及时清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对于建筑垃圾中的稳定成分,如碎砖等,可与施工挖出的土石一起进行综合利用;施工期挖出软土尽量外运利用,或与其它建筑垃圾一起清运到瑞安市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加强管理,严禁将固体废物擅自堆放和倾倒到附近的河流里。 2、营运期 ①生活废水经普通化粪池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开发区大道下铺设的污水管道,进入污水收集系统,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②开料、抛光工序产生粉尘经集气收集后(集气效率不低于80%)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不低于95%)除尘,除尘后引至屋顶排放(屋顶高度约24m),并加强车间通风能力,保证车间空气质量。 ③备用发电机采用含硫量低于0.2%的轻质柴油,燃油废气集气排放,排放高度不低于8m。 ④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⑤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⑥开料机等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等。 ⑦设置独立发电机房,同时做好消声减振措施。 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生产固废收集后外售处理。 六、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调查分析,该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即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规划选址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瑞安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4号地块,其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瑞安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3、污染物排放可达标性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水达标排放;废气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利用;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对高噪声源的治理,采取隔离、屏蔽等方法,使噪声源强降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温州市环保局温环发[2010]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是COD、SO2),必须削减一定比例的同类污染物排放量,但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但建设项目同时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应将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排放总量全部核算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仅生活废水排放,因此本项目生活废水排放量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原则。 5、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 经分析,该项目建成营运,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基本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功能区要求。 6、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 根据《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2月),项目所在瑞安市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属重点准入区中的瑞安经济开发重点发展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功能区编号Ⅴ1 综上所述,该项目投入使用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瑞安市和平家私有限公司生产厂房项目位于瑞安经济开发区北拓展区4号地块,其选址为生态功能区划中的重点准入区,符合产业政策。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会产生噪声、废气、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落实本项目的污染防治对策,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则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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