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00T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3万套防弹衣项目环评简本 | |||||||||||||||||||||||||||||||||||||||||||||||||||||||||||||||||||||||||||||||||||||||||||||||||||||||||||||||||||||||||||||
年产1200T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3万套防弹衣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简本 瑞大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瑞安市智能仪表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后企业于2003年4月经瑞安市工商局核准变更为浙江联大仪表有限公司。浙江联大仪表有限公司于2005年1月委托编制《新增年产600台射频导纳点物位控制器生产能力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并经瑞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批准文号:瑞环建[2005]13号)。后因企业发展需要,浙江联大仪表有限公司于2009年6月经瑞安市工商局核准,更名为瑞大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瑞大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投资建设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防弹衣的生产项目;位于瑞安市大典下工业区的现有厂区,产品种类和生产规模保持不变。 超高分子聚乙烯纤维(UHMWPE),与碳纤维和芳纶合称世界三大高科技新材料纤维,它具有强度高、模量高(相当于优质钢丝的15倍,是当今所有纤维之最的新材料)、突出的抗冲击性和抗切割性,并抗紫外线、耐腐蚀等特点。瑞大集团有限公司自主开发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产品,并成功应用于军需防弹衣上。因此,瑞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10900万元,拟在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32号地块投资年产1200T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3万套防弹衣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环评报告表编制完毕,拟报送环保部门审批,简本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200T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3万套防弹衣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109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32号地块 建设内容:项目拟有员工260人,均在不内食宿;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1200T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3万套防弹衣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瑞大集团有限公司 二、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飞云江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存在一定的水环境容量;监测站号RA02附近海域现状水质pH、DO、COD、石油类、总铬、铜、镉、铅、汞、砷及粪大肠菌群均能达到四类海水水质要求,监测站号RA04附近海域现状水质不能达到一类海水水质要求。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该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3类标准。 三、污染源汇总 边角料 溶胀 皮 冻胶纺丝 预牵伸 真空压延 皮 预加热 UHMW-PE 白油 皮 边角料 热定型 牵伸 皮 卷绕 皮 聚乙烯纤维 皮 经纬分丝 皮 上胶压制 静电铺设 上胶压制 无纬布成卷 制衣 裁剪 成品入库 2、项目扩建前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汇总分析 表1 项目扩建前后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量 单位:t/a
四、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 (一)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建成后,仅产生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约2496t/a,其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CODCr为1.248t/a,氨氮为0.075t/a。项目建成后,生活废水采用生态化粪池(设计池容 近期,生活废水经生态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入园区的排污管网;远期,待污水收集系统建成并能纳管后,污水按三级标准纳入污水收集系统,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飞云江。由于纳污水体飞云江水质尚好,江水稀释扩散能力较强,本项目基本上不会对飞云江水体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备用发电机运转时会因柴油燃烧排放出一定量的尾气,由于备用发电机为不经常使用的设备,所以其影响是暂时性的;且项目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经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 拟建项目投产后,车间设备运行噪声经距离衰减及墙体阻隔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影响 本项目固废主要是边角料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生产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可见,固废经处置后均为零排放,该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建成后,生活废水产生量为8.32t/d。项目设计池容为 2、噪声 ①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还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消声器等; ③合理布局车间结构。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④厂区内加强绿化,在一定程度上吸声。 3、固废 ①生产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利用; 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③加强工艺管理,降低原辅材料消耗,降低废品率,减少废料。 4、废气 ①加强车间的通风,以改善车间空气质量。 ②备用发电机组燃油建议采用含硫量低于0.2%的轻质柴油作为燃料,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六、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调查分析,该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即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位于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所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浙江省瑞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瑞开发规设字[2011]07号文件同意本项目的选址,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3、污染物排放可达标性 项目建成投产后,废水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废气按照本环评处理基本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只要加强管理,及时妥善地处置,对环境影响不大;对高噪声源的治理,采取隔离、屏蔽等方法,使噪声源强降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 4、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温州市环保局温环发[2010]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COD、SO2两项指标),必须削减一定比例的同类污染物排放量,但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故项目污染物因子(CODCr)的排放量符合该区域的总量控制要求,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5、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 经分析,该项目建成营运,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基本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功能区要求。 6、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经分析,项目建成营运,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基本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功能区要求。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位于瑞安经济开发区阁巷新区,其选址为生态功能区划中的重点准入区,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该项目施工噪声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落实本项目的污染防治对策,加强环保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高效运行,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采用科学管理与恰当的环保治理措施后,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来讲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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