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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横河村下段自然村拆迁环评简本
发布日期: 2012- 06- 18 10: 13: 44 浏览次数: 来源: 普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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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横河村下段自然村拆迁

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简本)

1 项目由来

近年来瑞安市飞云新区建设步伐逐渐加快,为了妥善安排地块内住户的居住环境,现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横河村经济合作社拟在瑞安市飞云新区规划河流S9以南,飞云新区1号地块(林泗垟村留用地)以西地块内进行自然村整体改造项目。瑞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瑞开发规字[2012]06号文件同意该项目选址意见,瑞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瑞开发经字[2011]41号文件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域附近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保护内容

方位

与本项目距离

备注

飞云江

水环境

北侧

500m

远期纳污水体

附近河流

西侧

200m

/

林泗垟村留用地

大气环境

声环境

东侧

紧邻

规划商住用地,现状空地

江南邻里中心人才公寓及外来务工人员公寓

东北侧

80m

现状施工

 


3 社会环境概况

温州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部,东濒东海,南毗福建,西及西北部与丽水市相连,北和东北部与台州市接壤。全境介于北纬2703-2836分、东经11937-12118分之间。全市设镇118个,乡142个,街道办事处30个。全市有居民委员会(含社区)527个,村民委员会5407个。

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2925.5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1.1%,增幅比上年回升2.6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92.78亿元,增长2.9%;第二产业增加值1535.12亿元,增长12.1%;第三产业增加值1297.66亿元,增长10.3%。国民经济三次产业结构为3.252.444.4。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为14.1%,民营经济占全市国民经济比重达到81.6%

4 建设内容及规模

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横河村下段自然村拆迁安置用房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0457m2,总建筑面积19788.61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9002.75m2,商业建筑面积464.19m2(不设置餐饮),区内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同步建设。

5 环境质量现状

1)地表水环境

飞云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三级标准。从监测数据和评价结果可以看出,2010年全年监测结果均值都能达三级标准,存在一定的水环境容量,其中BOD5监测指标能达一级标准;瑞平塘河网水质现状较差,为劣V类水质标准,已无环境容量。这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受大量生活废水、工业废水与农业面源的污染。

2)空气环境

从监测数据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日均值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表明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3)声环境

从监测数据知,项目临纬六号路一侧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他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6 污染源汇总

2  项目主要污染物汇总

污染因子

项目建设前

以新带老削减量

项目建设后

建设前后排放量变化

产生量

排放量

产生量

排放量

生活

污水

废水量

33755.2

33755.2

33755.2

38478.3

38478.3

+4723.1

CODcr

11.81

11.81

11.81

13.46

3.84

-7.97

NH3-N

1.01

1.01

1.01

1.15

0.58

-0.43

油烟废气(kg/a

179.1

71.6

107.5

179

71.6

-35.9

地下车库尾气

高峰期(kg/h)

CO

0

0

0

3.129

3.129

+3.129

NOx

0

0

0

0.076

0.076

+0.076

THC

0

0

0

0.059

0.059

+0.059

生活垃圾

211.7

0

0

219

0

0

7 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

项目污废水产生量为105.42t/d38478.3t/a,其中CODcr产生量为13.46t/a,氨氮产生量为1.15t/a。近期,项目污水经生态化粪池处理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排入排污管网。污水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染物CODcr、氨氮排放量分别为3.84t/a0.58t/a,污染物得到有效削减。远期,待该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建成并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后污废水按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由于纳污水体飞云江水质尚好,下游水动力活跃,江水稀释扩散能力较强,经水流稀释、扩散作用后对飞云江水体的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地下车库废气最大落地浓度点距离为63mCO最大落地浓度为0.7079mg/m3NOx最大落地浓度为0.01724mg/m3THC最大落地浓度为0.01338mg/m3。各废气污染物在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相关标准,故本项目CO NOxTHC等废气对周边环境贡献值不大。

地下车库CONOx的允许浓度采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07的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的CONO2的标准值,即取30mg/m310 mg/m3。结合5-6(地下车库高峰期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的计算结果对照比较,本项目地下车库高峰期CONOx的浓度分别为17.7mg/m30.428mg/m3,小于CONO2的标准值,符合标准。

本项目居民厨房油烟废气污染物产生量为179kg/a,一般居民均采用家用油烟机,去除率按60%计,即厨房油烟排放量为71.6kg/a,厨房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引出至屋顶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

3)声环境影响

1项目内部配套设施设备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进入运行期后基本上无噪声发生源,可能产生噪声的地方有小区配电室、水泵房、地下停车场风机、进出车辆等,具体噪声源强见5-8

根据环函【201188号文—《关于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适用环境保护标准问题的复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都是根据《噪声法》制定和实施的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这两项标准都不适用于居民楼内为本楼居民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设置的设备(如电梯、水泵、变压器等设备)产生噪声的评价,《噪声法》也未规定这类噪声适用的环保标准。本环评对配套设备噪声以分析为主,以满足小区声环境质量为前提,重点分析其防治措施的合理性。针对项目特点,为避免噪声扰民,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注重前期设计,闹静分开,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居民楼设置,尽量减少居民区内配套设备噪声干扰;

设备选型时(如风机、水泵、电梯等),选用低设备噪声,如变配电设备选用箱式变电箱。

高噪声设备至于单独设备间内,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措施;

将配电室、供水泵房、中水处理站等安置于地下建筑,并做好减震基础,主要管道管线用吸声聚氨酯膜包裹,减少固定设备通过结构室传播噪声及振动。

合理设置应严格限制进出车辆鸣笛和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必免出现区内拥赌现象。通过科学管理和采用必要的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车辆噪声,使小区内车辆噪声降至可接受水平。

加强区内小区配套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尽量避免其偶发噪声产生。

综上所述,在落实相关噪声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小区内配套设施设备噪声对小区内、外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

2、车库出入口噪声影响分析

在项目地下车库各出入口采用隔声措施(低噪声坡道、安装拱形隔声棚等)后,其昼间上、下班出入高峰时段的车辆行驶噪声均能达到2类标准昼间限制(60dB);夜间略微超过了噪声标准要求(50dB),但由于夜间车流量较小,其车流噪声经隔声措施(墙体、中空玻璃隔声)后,不会对项目住宅内部声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社会商业活动噪声影响分析

在人群举行活动时,人口密度为1/m2时,r603mr509m,其夜间最大影响范围为9m;当人口密度为2/m2时,r605mr5015m,昼间影响范围在5m,其夜间最大影响范围达15m故本项目社会商业活动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

生活垃圾包括食物残渣、废纸、废包装袋、塑料、金属和玻璃瓶等。生活垃圾构成主要是以有机类垃圾为主,通过区内设置的垃圾收集点收集生活垃圾,再经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做好垃圾内部收集工作,按时到户收集,并与市环卫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管理卫生管理,及时将每日的生活垃圾清运,杜绝垃圾散落,避免生活垃圾乱堆放、蚊蝇滋生、有碍观瞻现象。落实以上措施后该项目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8 污染治理对策

1)施工期

1、打桩之前先建好隔离墙,并采用低噪声打桩机,同时要做好协调工作。尽量避免夜间施工,若确需连续作业应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告知附近群众,并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严禁高噪声机械操作。

2、用商品混凝土代替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勤洒水抑尘,在大风干燥天气增加洒水抑尘次数。

3、施工人员生活废水利用周围现有的生活设施;泥浆废水需经沉淀池处理,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其上清液就近排入附近水体,泥浆要做到及时清运,确保不发生泥浆废水外溢。

4、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也要收集到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对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尽量进行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的则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

5、出工地的车辆要对车轮进行清洗或清扫,避免把工地泥土带入城市道路;运输白灰、水泥、土方、施工垃圾等易扬尘车辆要严密,或采取其它措施,以避免沿途散落;高空建筑垃圾用封闭垃圾道或容器运下,严禁凌空抛落。

6、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严格执行其提出的各种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2)营运期

1、废水

近期,该项目污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远期,待该区域污水收集系统建成并能纳入污水处理厂后污废水按三级标准纳入该区域污水管网再汇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后排入飞云江。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水产生量为105.42t/d38478.3t/a为确保生态化粪池出水达标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污水在池中保证停留时间为三天以上,同时预留一定的空间,则生态化粪池体积应不小于320m3。污水管道应按各单体最大排放量设计,以免超负荷溢出造成环境污染,建议化粪池建在绿化带下。

2、废气

根据该项目设计文本和环保角度考虑,各种废气处理措施如下:

居民厨房油烟采用合格的油烟机处理后,经排烟竖井引至屋顶排放。同时,对油烟的专用烟道,应做好日常的管道清理工作,防止管道因油烟残渣沉积而堵塞。

厨房采用清洁能源,禁止使用柴油作为燃料,燃料废气与油烟废气一起由吸风罩经风机排放。

地下室废气:地下室设置通风机房和废气排放井道。地下室机动车废气收集后经专用排烟管道引至地面排放,排放高度约为2.5m,同时合理布置地下室机动车废气排放口,并与住宅区周边环境景观相协调。

备用发电机: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通过专用排烟井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⑤其他:保证进出车辆的行驶通畅,汽车应避免怠速空转,以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

3、噪声

针对本项目特点,为避免噪声扰民,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注重前期设计,闹静分开,合理布局,使主要噪声设备远离居民楼设置,尽量减少居民区内配套设备噪声干扰;

设备选型时(如风机、水泵、电梯等),选用低设备噪声,如变配电设备选用箱式变电箱;

高噪声设备至于单独设备间内,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吸声等措施;

将配电室、供水泵房等安置于地下建筑,并做好减震基础,主要管道管线用吸声聚氨酯膜包裹,减少固定设备通过结构室传播噪声及振动。

在地下车库出入口上方应设置防雨顶棚;合理设置应严格限制进出车辆鸣笛和车辆行驶速度,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必免出现区内拥赌现象。通过科学管理和采用必要的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车辆噪声,使小区内车辆噪声降至可接受水平。

加强区内小区配套设备的管理与维护,确保其正常运作,尽量避免其偶发噪声产生。

4、固废

设置固定的非露天垃圾收集点(非露天),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垃圾实现袋装化,采用可降解垃圾袋;

对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管理,应有专门的保洁人员进行袋装垃圾的收集;

选择合适的垃圾临时堆放点,防止垃圾的气味污染及渗漏水污染。

9、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

根据《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2月),瑞安经济开发区属重点准入区(功能区编号Ⅴ1-40381C05),项目选址符合生态功能区划。

2)达标排放符合性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污染的来源较为简单,主要是住户用水等的生活污水、噪声、汽车废气、油烟废气和生活垃圾等,只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3)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分析

根据温州市环保局温环发[2010]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主要CODSO2),必须削减一定比例的同类污染物排放量,但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本新建项目仅新增生活废水,故项目污染物因子(CODcr)的排放量可不用纳入该区域的总量控制范围。

4)环境质量符合性分析

经分析,该项目投产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基本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功能区要求。

5)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瑞安市飞云新区规划河流S9以南,飞云新区1号地块(林泗垟村留用地)以西地块瑞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瑞开发规设字 [2012]06文件同意该项目选址,瑞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瑞开发经字 [2011]41立项批准。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符合瑞安的城市发展规划与土地使用功能。因此,本项目选址及布局是可行的。

6)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调查分析,该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即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从社会和经济发展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成将会促进瑞安市的城市化进程,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改善城市整体形象和环境面貌,该新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综上所述,该项目投入使用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10 建议

1拟建工程的环保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施工期间应加强环境管理,贯彻边施工、边防治的原则;应将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列入标书内容,落实到每个施工单位和施工场地。

3)确保环保资金到位,落实废水、废气和噪声治理设施,满足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的要求。

4重视项目总体布局,加强生态绿化建设。

5)加强车辆进出住宅区的管理,尽量减少车辆运行过程中对大气、声环境的影响。

11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瑞安市飞云街道办事处横河村下段自然村拆迁安置用房建设项目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污染物能排放达标、符合总量控制指标原则以及项目投入营运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要求。本项目在建设和运营中,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建设单位如能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实施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则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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