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组织协调,推进招商选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决定,建立瑞安市招商选资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陈荣臻 召 集 人:王 毅(市政府办公室) 陈继昌(市商务局) 陈积龙(市协作办〈招商局〉) 成 员:徐志林(市发改局) 柳义华(市经信局) 倪勇生(市科技局) 黄亚平(市财政局) 刘剑波(市监察局) 林玉胜(市国土资源局) 彭书海(市住建局) 蔡兰富(市商务局) 陈朝真(市环保局) 洪越明(市协作办〈招商局〉) 金 涛(市工商局) 何克龙(瑞安塘下新区管委会) 陈增开(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 傅碎木(瑞安滨海新区管委会) 王心海(瑞安江南新区管委会) 陈燕飞(瑞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协作办(招商局),陈积龙兼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市招商选资工作规划,汇总梳理全市招商选资的重大项目,确定年度招商选资的重大项目,研究确定“一事一议”招商项目的有关优惠政策; (二)协商解决招商选资重大项目在计划立项、规划选址、用地安排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督促检查招商选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四)其他需要加强联系和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工作程序 (一)联席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确定召开。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或征求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后提出,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 (二)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召集,或委托召集人召集。参加会议的除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外,可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另外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反馈落实情况。 (四)各成员单位要互通情况,相互支持,形成合力,为项目业主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要主动做好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工作衔接,确保项目的顺利引进和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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