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九龙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简本 | ||||||||||||||||||||||||||||||||||||||||||||||||||||||||||||||||||||||||||
瑞安九龙医院位于瑞安市莘塍街道市场南路24号(原莘塍大酒店),其前身为瑞安华东康复医院。瑞安市卫生局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的要求,该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初步资料分析、研究和现场踏勘、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环评报告表编制完毕,拟报送环保部门审批,简本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瑞安九龙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2000万元 建设地点:瑞安市莘塍街道市场南路24号 建设内容:项目设病床50张,年门诊量达3.7万人次。总建筑面积 建设单位:瑞安九龙医院 二、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飞云江为Ⅲ类水功能区划,因此飞云江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存在一定的水环境容量;温瑞塘河及其支流水质达不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不存在水环境容量。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该区域环境空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 3、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域声环境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三、污染源汇总 表1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与排放汇总 单位:t/a
四、环境影响评价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产生量约为14.52t/d,5299.8t/a;废水中CODcr产生量为1.59t/a,氨氮产生量为0.159t/a。化验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本项目建成后,污水经预处理后一同汇入沿市场南路敷设的污水管道,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排放标准的B级CODcr≤60 mg/L、氨氮≤8(15)mg/后排入飞云江,即污染物得到有效削减,CODcr、氨氮削减量分别为1.27t/a、0.117(0.079)t/a,排放量分别为0.32t/a、0.042t/a(0.079 t/a)。 由于纳污水体飞云江水质尚好,下游水动力活跃,江水稀释扩散能力较强,少量达标的污水污染物进入飞云江,经水流稀释、扩散作用后基本上不会对飞云江水体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本地区供电正常,备用发电机不经常使用,因此产生的燃油废气对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评价 中央空调室外机噪声经距离衰减后,昼间达到2类(≤60dB)标准,夜间达不到2类(≤50dB)标准。本环评要求对其设置声屏障,同时对其底座安装减震装置,防止设备的振动通过管道传到其它地方。只要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预计中央空调机组运行时到达敏感点的设备噪声能达标排放。4、固废影响评价 本项目的各类医疗废物进行了妥善处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因此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五、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1)医院污水进入城市污水管网的可行性分析及排水去向 城市污水管网沿市场南路铺设,医院的废水排污口可接入市场南路的城市污水管网。因此,医院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预处理标准后排入瑞安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最终排入飞云江。 (2)废水治理措施 ①实行雨污分流。同时加强医院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量。 ②项目总废水量为14.52 t/d(除化验废水)。建筑原有的化粪池容量为 化验废水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废水分类处理的要求 a. 过期的废药剂、药液不能倒入下水道中,集中收集后按照危险废物要求处理。 b. 污水消毒处理:污水消毒处理是放在处理工艺的最后阶段,其目的是杀灭污水中的致病微生物和粪大肠菌群,达到排放标准的要求。消毒设施主要由消毒剂制备、投加控制系统与混合池、接触池组成。通常使用的消毒剂有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液氯和次氯酸钙(漂粉精)等化学消毒剂,通过接触池后,一般仍要保持一定的余氯量,杀毒效果可达99.99%以上。 ④达标可行性分析 根据同类行业类比调查,只要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可使废水达到或低于允许排放要求。 2、噪声 ①中央空调风机排放口安装隔声吸声风道,同时在各风道安装出气消声装置。机组的底座必须安装减震装置,防止机组的振动通过管道传到其它地方。 ②设置独立的发电机房,同时要做好消声减振措施。 3、固废 普通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必须分类收集,不得将医疗废物混入普通生活垃圾。 (1)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 ①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的管理要有专人负责。 ②制定医疗废物管理、检查规章制度。 (2)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和具体措施 项目固废(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的具体处理措施见表2。 表2 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
同时项目委托方(有医疗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的焚烧炉必须符合《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GB19128-2003),焚烧炉应该设二次燃烧室,且二次燃烧室应配备助燃空气和辅助燃料装置。 (3)医疗废物处理设施 ①应设置医疗废物贮存室及医疗固废收集点。 ②购置有警示标识的专用容器等,必须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共同制定。 ③配备医疗废物专用运送工具。 ④消毒用具及设施。 4、废气 ①备用发电机燃油建议采用含硫量低于0.2%的轻质柴油作为燃料,废气经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六、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 根据《瑞安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8年2月),项目所在地属瑞东城镇与产业优化生态环境功能小区(功能区编号Ⅴ1-40381D05),为优化准入区,项目选址符合生态功能区划。 2、污染物排放可达标性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污染的来源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少量医疗废水、医疗固废、生活垃圾及公用设备噪声。只要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3、总量控制分析 根据温州市环保局温环发[2010]8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主要是COD、SO2),必须削减一定比例的同类污染物排放量,但建设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管理。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水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故项目污染物因子(COD、NH3-N)的排放量符合该区域的总量控制要求,不需区域替代削减。 4、维持环境质量原则符合性 经分析,该项目建成营运,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基本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符合功能区要求。 5、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选址于瑞安市莘塍街道市场南路24号,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 6、产业政策符合性 经调查分析,该建设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限制和淘汰类,即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该项目投入使用后,能维持本地区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划要求。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瑞安九龙医院选址于瑞安市莘塍街道市场南路24号,项目符合医疗卫生体制政策和医疗卫生区域政策,选址符合生态功能区要求。该项目装修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该影响会随着装修的结束而消失。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会产生废水污染物和固体废弃物,经评价分析,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的基础上,环境污染可基本得到控制,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太大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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