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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 至2014年止。 一、概述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2014年,我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2名政府网信息发布员,28位局网站信息发布员,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人。三是推进办事公开。对各单位的各审批程序、时限,以及审批所需资料都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全部实行上墙公开公示。我局纪委每年都至少对各单位进行8次以上的督查,办事公开是其中必查的主要内容。四是制定具体细则。针对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工作手册》(2014.9),严格执行我局制定出台的《关于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以及政府公开信息的标题、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进行了再次明确。五是严格公开程序。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并入我局的拟稿审签程序中,严格按照程序,通过办事员、科室负责人、秘书、分管领导四级审查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4年至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4条,其中网上公开数597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政务动态13条,通知公告531条,机构信息3条,行政处罚9条,财政预决算2条,决策信息3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确定了由我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并公布了相关联系方式,规范制作了依申请公开相关文书。2014年,我局共接到27起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接到申请后,立即妥善做好处理,按其申请要求,对其进行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4年度,我局共27份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但未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7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各个科室和各直属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由于我局工作职责性质关系,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附件中涉及大量地形图和规划图,图片处理增加了信息发布员的工作量,工作效率不高。 二是职能科室制发文件时,信息公开的分类主动性有待加强。 三是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回复文号分类有待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与时俱进,制定新的受理回执、申请表、答复回执等新表格。 七、附表 见附件。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 年度) 填报单位( 盖章):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李志林 审核人:林绍胜 填报人: 程建秀 联系电话: 65613028 填报日期: 2015.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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