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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市政园林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瑞安市市政园林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统计表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瑞安市市政园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5833556 。现将此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4年,我局认真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原则,紧密结合市政园林工作实际,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原则,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收集、整理、报审、发布等工作,各科室负责提供信息资料,在全局构建起启动有力、推进迅速、全员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制订了《瑞安市市政园林局信息公开审核与发布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流程步骤及监督途径等;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对照《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机关保密制度》,对全局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及信息资料的公开性、保密性进行严格审查,及时发布,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局属单位和科室工作考核内容,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 对信息公开的属性、程序、实效进行指导督查,并对信息公开实行备案审核。同时鼓励广大干部、民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内容涉及机构信息、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类、人事信息类等。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www.ruian.gov.cn 2.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媒体上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有待改进: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为此,我局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二是充分发挥市政府信息公开和局网站的平台作用,及时发布更新最新政策和工作动态,回应舆论热点问题;三是拓宽信息发布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以及时便捷的方式与公众进行互相交流。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无。 附表附后
2015年3月19日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度) 瑞安市市政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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