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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146号;邮编:325200 ;电话:65829596;传真:65829596)。 一、概述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于2009年认真编制《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瑞安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目录》,2009年3月1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和程序,深刻领会《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业务科室在职责范围内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办公室审核统一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工作得以高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条例》的要求,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9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公告12条、用地审批结果公告53条、各类政务动态165条、土地证书废止公告106条、土地登记结果公示7725条、行政处罚公告86条等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等子栏目,市民通过子栏目可以查阅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 主要有市政府固定公开栏及机关、局大楼档案室、各基层所大厅公开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本年度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50起。 (二)申请办理情况 对所有接到的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本年度均在职权范围内及时办理、公开答复,赢得了办事群众的好评。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 “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起、提起行政诉讼2起。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还是比较好的,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不够。二是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基础性工作方面存在差距。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清楚。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树立阳光政府形象的重要抓手来抓,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受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制度、保密监督管理制度等,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努力做到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瑞安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负责人:王剑 审核人:黄何佐 填报人:舒姗
联系电话: 0577-65829596 填报日期: 2015-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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