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21楼,邮编:325200,电话:65839806,电子邮箱:liuyebo@raly.gov.cn)。 一 、概 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全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9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843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47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478条。同时,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一次,巾仙溪峡谷乐园游客被困、轿车被淹事件。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2. 在瑞安旅游网上公布。 3.通过自办的《风景旅游讯息》,以及瑞安旅游微信、瑞安旅游官方微博、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4.在局政务公开信息栏里公布。在便民服务方面,我局按照规范统一的要求,编制了《瑞安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瑞安市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保密工作制度》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度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地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且偏重于工作信息方面等。今后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深化充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七、附表 现对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回应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等情况统计见下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瑞安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单位负责人:郭涛 审核人:朱如湘 填报人:刘烨波
联系电话:65839806 填报日期:2015年3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