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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04023/2022-224966
组配分类 统计公报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信息公开
生成日期 2022-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 07- 10 17: 34: 00 浏览次数: 来源: 普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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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部门:

根据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现将《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印发给你们。

 

附件1: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一号)

附件2: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二号)

附件3: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三号)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四

 

 

附件1

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瑞安市统计局

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2〕6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的通知》(浙政发〔2013〕3号)要求,瑞安市进行了第三次经济普查。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摸清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个体经营户的发展状况。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现将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报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3758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13647个,增长135.0%;产业活动单位25500个,增加14126个,增长124.2%;有证照个体经营户43196个(详见表1-1)。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12662个,占53.3%;批发和零售业3755个,占15.8%;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068个,占8.7%。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5971个,占60.1%;制造业11435个,占26.5%;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285个,占5.3%(详见表1-2)。

表1-1  单位数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23758

100.0

企业法人

20147

84.8

机关、事业法人

514

2.2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3097

13.0

二、产业活动单位

25500

100.0

第二产业

13465

52.8

第三产业

12035

47.2

三、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43196

100.0

第二产业

11330

26.2

第三产业

31866

73.8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个)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个)

合 计

23758

43196

采矿业

5

2

制造业

12662

1143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8

-

建筑业

245

29

批发和零售业

3755

2597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48

156

住宿和餐饮业

423

182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4

5

金融业

52

-

房地产业

504

14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656

490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54

17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8

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99

2285

教育

619

10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4

271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93

294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68

-

1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171个;有证照个体经营户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5个。

2表中的金融业法人单位是指金融系统所辖的法人单位(含视同法人)以及典当、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业的法人单位。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20147个,比2008年末增加12635个,增长168.2%。其中,内资20063个,占99.6%;港、澳、台商投资15个,占0.1%;外商投资69个,占0.3%。内资中,国有24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1%;私营17731个,占88.0%(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 计

20147

内资

20063

  国有

24

  集体

539

  股份合作

938

  联营

2

  有限责任公司

546

  股份有限公司

30

  私营

17731

  其他

253

港、澳、台商投资

15

外商投资

69

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481856人,比2008年末增加146689人,增长43.8%。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23433人。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314711人,占65.3%;建筑业44378人,占9.2%;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3823人,占4.9%。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52202人,占42.3%;制造业51409人,占41.6%;住宿和餐饮业8058人,占6.5%(详见表1-4)。

表1-4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人)

有证照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81856

123433

 

采矿业

40

6

 

制造业

314711

5140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222

-

 

建筑业

44378

92

 

批发和零售业

21836

5220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616

523

 

住宿和餐饮业

7973

805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00

15

 

金融业

1545

-

 

房地产业

4719

25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2457

107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274

535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375

1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684

7353

 

教育

17109

553

 

卫生和社会工作

8029

638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162

698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3823

-

 

1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003人;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活动的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10人。

2表中的金融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是指金融系统所辖的法人单位以及典当、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

三、企业资产总计

2013年末,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2170.6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资产总计的47.0%,第三产业企业资产总计占53.0%。

四、小微企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19759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98.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12622个,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62.6%;批发业2349个,占11.7%;零售业1357个,占6.7%。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326717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6.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263873人,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61.7%;建筑业12063人,占2.8%;批发业11558人,占2.7%。

小微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391.9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64.1%。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工业667.6亿元,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的30.8%;房地产开发经营249.3亿元,占1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45.5亿元,占11.3%(详见表1-5)。

表1-5   按行业分组的小微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和资产总计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资产总计
           
(亿元)

合 计

19759

326717

1391.9

工业

12622

263873

667.6

建筑业

226

12063

12.4

交通运输业

327

7025

25.2

仓储业

6

28

0.1

邮政业

11

197

0.1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8

338

0.4

批发业

2349

11558

95.3

零售业

1357

5256

13.5

住宿业

176

1724

2.9

餐饮业

235

3645

2.5

房地产开发经营

89

1182

249.3

物业管理

53

1984

1.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36

9116

245.5

其他未列明行业

1174

8728

76.1

注:表中小微企业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小微企业法人单位60个,从业人员334人,资产总计0.7亿元。

五、主要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企业法人单位占84.8%,比重比2008年末提高了13.4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占2.2%,下降了3.8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占13.0%,下降了9.6个百分点。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88.7%,提高了1.8个百分点;机关、事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6.7%,下降了1.7个百分点;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从业人员占4.5%,下降了0.2个百分点。

在法人单位中,第二产业占54.5%,比重比2008年末提高了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45.5%,下降了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全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的74.9%,比2008年末下降了1.1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占25.1%,提高了1.1个百分点。

在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中,第二产业占26.2%,比重比2008年末提高了7.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73.8%,下降了7.8个百分点。有证照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第二产业占41.5%,比重比2008年末下降了2.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58.5%,提高了2.6个百分点。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服务业,采矿业中的开采辅助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或授权使用)资产或者经费,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具有包括资产负债表在内的账户,或者能够根据需要编制账户。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成员组织法人、其他法人。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关资料。

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组织。有证照的个体经营户包括: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2)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并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经相关部门批准,办理了税务登记证的个体经营户。

(4)经相关部门批准,领取了准运证,独立从事交通运输的个体运输户。

[3]小微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确定。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附件2

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

瑞安市统计局

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根据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二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工业法人单位12715个,从业人员316973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39.9%和39.3%。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内资12648个,占99.5%;港、澳、台商投资12个,占0.1%;外商投资55个,占0.4%。内资中,国有4个;集体88个,占0.7%;私营11399个,占89.7%。

在工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96.6%,港、澳、台商投资占0.6%,外商投资占2.7%。内资中,集体占0.2%,私营占78.8%(详见表2-1)。

在工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5个,制造业12662个,占全部的99.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48个。

在工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中,采矿业40人,制造业314711人,占99.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222人,占0.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5.3%、17.4%和11.0%(详见表2-2)。

表2-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2715

316973

内资

12648

306346

其中:国有

4

76

      集体

88

750

      股份合作

853

17196

      有限责任公司

257

28589

      股份有限公司

18

9274

      私营

11399

249912

      其他

28

548

港、澳、台商投资

12

1995

外商投资

55

8632

 

表2-2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2715

316973

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

4

39

农副食品加工业

169

3343

食品制造业

69

1811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0

276

纺织业

430

13448

纺织服装、服饰业

784

13286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00

8028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31

331

家具制造业

82

883

造纸和纸制品业

191

263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202

482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87

4562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5

13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4

4281

医药制造业

4

656

化学纤维制造业

17

156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67

12802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01

2405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8

354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25

3271

金属制品业

880

16124

通用设备制造业

1813

34736

专用设备制造业

860

15748

汽车制造业

2513

5514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35

7633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530

17073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82

919

仪器仪表制造业

274

11085

其他制造业

143

1446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6

7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0

39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1

1394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

78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3

750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工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62.2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73.6%(详见表2-3)。

表2-3 按行业分组的工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962.2

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17.0

食品制造业

7.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0.9

纺织业

42.7

纺织服装、服饰业

21.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08.9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4

家具制造业

2.7

造纸和纸制品业

5.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3.5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7.0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0.1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18.1

医药制造业

3.6

化学纤维制造业

25.8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57.4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9.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8.6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5

金属制品业

32.6

通用设备制造业

95.1

专用设备制造业

38.5

汽车制造业

131.8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1.5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66.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5

仪器仪表制造业

55.1

其他制造业

1.3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1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7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6.8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7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33.0

(三)资产贡献率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为11.2%,比2008年下降0.5个百分点。(详见表2-4)。

表2-4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总资产贡献率

 

总资产贡献率(%

合 计

11.2

农副食品加工业

11.5

食品制造业

14.4

纺织业

12.7

纺织服装、服饰业

11.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3.2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4.8

家具制造业

1.7

造纸和纸制品业

8.4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2.1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20.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9.7

医药制造业

11.3

化学纤维制造业

18.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7.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3.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1.5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0.3

金属制品业

14.4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2

专用设备制造业

13.0

汽车制造业

10.9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9.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8.6

仪器仪表制造业

8.6

其他制造业

20.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13.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8.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7

(四)企业研发活动

2013年,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开展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R&D,下同)活动的企业法人单位179个,比2008年增长108.1%,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0.5%。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5311人年。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1.27亿元,比2008年增长179.7%;R&D经费投入强度为1.54%,比2008年提高0.7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见表2-5。

2013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850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235件,分别比2008年增长359.1%和92.6%;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2.7%。

表2-5 按行业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
           
(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合 计

11.27

1.54

制造业

11.27

1.63

  农副食品加工业

0.17

1.74

  食品制造业

0.03

0.56

  纺织业

0.09

0.22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08

0.08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0.01

0.0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04

0.58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12

3.31

  医药制造业

0.06

1.45

  化学纤维制造业

0.91

3.8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0.26

0.5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0.002

0.02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21

1.03

  金属制品业

0.14

0.68

  通用设备制造业

1.33

1.99

  专用设备制造业

0.74

3.2

  汽车制造业

1.69

2.16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0.11

0.94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25

1.97

  仪器仪表制造业

1.01

3.14

(五)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7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2.0%。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08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9.58%;R&D经费投入强度为3.05%,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1.51个百分点(详见表2-6)。

2013年,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91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8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19.8%,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7.1个百分点。

表2-6 按领域分规模以上高技术产业(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

R&D经费支出及投入强度情况

 

R&D经费支出(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

高技术产业(制造业)

1.08

3.05

1.医药制造业

0.06

1.45

2.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

0

0

3.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0

0

4.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

0.01

2.88

5.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1.01

3.26

二、建筑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法人单位245个,从业人员44378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22.7%和63.4%。

建筑业法人单位中,内资245个,占100.0%。内资中,集体2个,占0.8%;私营222个,占90.6%。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100.0%。内资中,私营占64.0%,有限责任公司占36.0%(详见表2-7)。

表2-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45

44378

内资

245

44378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

20

15979

      私营

222

28396

建筑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5.9%,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9.8%,建筑安装业占16.3%,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38.0%。

建筑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74.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9.2%,建筑安装业占3.0%,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占3.5%(详见表2-8)。

表2-8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245

44378

房屋建筑业

39

32978

土木工程建筑业

73

8523

建筑安装业

40

1310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93

1567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建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4亿元,比 2008年末增长85.0%(详见表2-9)。

表2-9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58.4

房屋建筑业

41.1

土木工程建筑业

13

建筑安装业

2.7

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1.6

 

     注释:

[1]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工业企业。

[2]高技术产业(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3)》,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具体包括医药制造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

[3]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4]R&D经费投入强度:是指R&D经费支出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

[5]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附件3

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三号)

瑞安市统计局

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24日

 

根据瑞安市第三次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第三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3755个,从业人员21836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2.98倍和1.39倍。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63.0%,零售业占37.0%。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60.0%,零售业占40.0%(详见表3-1)。

表3-1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755

21836

批发业

2367

13107

 农、林、牧产品批发

35

268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92

108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591

280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35

860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3

28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655

3663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607

3327

 贸易经纪与代理

101

236

 其他批发业

138

587

零售业

1388

8729

 综合零售

60

954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31

63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10

666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34

250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44

822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227

344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114

64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69

612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199

699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占99.8%,港、澳、台商投资占0.1%,外商投资占0.1%。内资中,国有占法人单位的0.1%,股份有限公司占0.1%,有限责任公司占2.9%,私营占93.2%。

在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98.4%,港、澳、台商投资占1.6%(详见表3-2)。

表3-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755

21836

内资

3749

21481

  国有

2

51

  集体

51

165

  股份合作

22

135

  联营

1

29

  有限责任公司

109

1892

  股份有限公司

4

176

  私营

3498

18526

  其他

62

507

港、澳、台商投资

3

352

外商投资

3

3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9.9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67倍。其中,批发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1.6亿元,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8.4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54倍和2.09倍(详见表3-3)。

表3-3 按行业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69.9

批发业

121.6

 农、林、牧产品批发

0.5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4.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4.4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1.1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5.8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52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0.2

 贸易经纪与代理

1

 其他批发业

2.3

零售业

48.4

 综合零售

3.1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1.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8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0.9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35.7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7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1.3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0.6

二、住宿和餐饮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3年末,全市共有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423个,从业人员7973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5.04倍和53.5%。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42.3%,餐饮业占57.7%。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32.8%,餐饮业占67.2%(详见表3-4)。

表3-4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23

7973

住宿业

179

2616

  旅游饭店

19

1228

  一般旅馆

149

1280

  其他住宿业

11

108

餐饮业

244

5357

  正餐服务

170

4176

  快餐服务

20

218

  饮料及冷饮服务

13

234

  其他餐饮业

41

729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占100.0%。内资中,国有占法人单位的0.2%,有限责任公司占1.7%,私营占94.6%。

在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100.0%(详见表3-5)。

表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23

7973

内资

423

7973

其中:国有

1

15

集体

6

124

股份合作

8

95

有限责任公司

7

935

私营

400

6803

(二)资产总计

2013年末,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3.3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75.2%。其中,住宿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1亿元,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亿元,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47.3%和1.49倍(详见表3-6)。

 

表3-6 按行业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13.3

住宿业

8.1

  旅游饭店

5.8

  一般旅馆

2.1

  其他住宿业

0.2

餐饮业

5.2

  正餐服务

4.4

  快餐服务

0.1

  饮料及冷饮服务

  其他餐饮业

0.8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100个,从业人员为1583人。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345.0亿元,比2008年增长2.49倍。

四、其他服务业

(一)其他房地产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除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外的其他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401个。其中,物业管理企业53个,中介服务业290个。

2013年末,全市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3111人。其中,物业管理企业1984人,中介服务业719人(详见表3-7)。

2013年末,全市其他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8.5亿元。其中,物业管理企业1.1亿元,中介服务业0.3亿元(详见表3-8)。

表3-7 按行业分组的其他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01

3111

  物业管理

53

1984

  房地产中介服务

290

719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50

386

  其他房地产业

8

22

表3-8 按行业分组的其他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8.5

  物业管理

1.1

  房地产中介服务

0.3

  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7.1

  其他房地产业

0.1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47个,从业人员8521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54.2%和13.1%。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占99.7%,外商投资占0.3%。

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100.0%(详见表3-9)。

2013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2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81.0%(详见表3-10)。

表3-9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347

8521

内资

346

8517

     国有

3

711

     集体

94

4945

     股份合作

34

159

     有限责任公司

18

761

     股份有限公司

1

35

     私营

196

1906

外商投资

1

4

表3-10 按行业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9.2

  道路运输业

26.7

  水上运输业

0.3

  航空运输业

  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0.6

  仓储业

1.6

  邮政业

0.1

(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14个,从业人员900人,分别比2008年末降低33.7%和3.9%。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占100.0%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100.0%(详见表3-11)。

2013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5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3.93倍(详见表3-12)。

表3-1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14

900

内资

114

900

其中:集体

3

141

      有限责任公司

3

5

      私营

106

752

 

 

表3-12 按行业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3.5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3.1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4

(四)金融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51个,从业人员1544人。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6.9亿元(详见表3-13)。

表3-13 按行业分组的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256.9

  货币金融服务

246.2

  资本市场服务

10.2

  保险业

  其他金融业

0.4

    注:这里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是指金融系统所辖的企业法人单位以及典当、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和金融信息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单位。

(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1624个,从业人员12280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3.71倍和1.29倍。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占100.0%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100.0%(详见表3-14)。

2013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9.6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3.07倍。

 

表3-14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1624

12280

内资

1624

12280

     国有

4

1283

     集体

223

1880

     股份合作

7

33

     有限责任公司

47

1030

     股份有限公司

1

47

     私营

639

3961

     其他

703

4046

(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06个,从业人员2750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1.75倍和1.21倍。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占99.5%,外商投资占0.5%。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99.7%,外商投资占0.3%(详见表3-15)。

201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3.7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2.85倍;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8亿元(详见表3-16)。

表3-1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206

2750

内资

205

2743

     国有

4

174

     集体

12

164

     股份合作

3

34

     有限责任公司

12

400

     股份有限公司

2

54

     私营

169

1897

     其他

3

20

外商投资

1

7

表3-16 按行业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63.7

  研究和试验发展

0.5

  专业技术服务业

62.1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1

(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295个,从业人员2627人,分别比2008年末增长5.28倍和4.23倍。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占99.7%,外商投资占0.3%(详见表3-17)。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占99.2%,外商投资占0.8%。

201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亿元,比2008年末增长1.84倍(详见表3-18)。

表3-1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295

2627

内资

294

2605

     集体

5

94

     股份合作

5

38

     有限责任公司

7

150

     私营

277

2323

外商投资

1

22

 

表3-18  按行业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

 

资产总计(亿元)

合 计

2.1

  居民服务业

0.7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0

  其他服务业

0.4

(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78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0个。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从业人员3375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31人。

201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5亿元。

(九)教育

2013年末,全市共有教育法人单位619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568个。教育从业人员1710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6470人。

201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8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2.6亿元。

(十)卫生和社会工作

2013年末,全市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164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11个。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从业人员8029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7436人。

201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5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8.5亿元。

(十一)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13年末,全市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293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6个。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3162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676人。

201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7亿元,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6亿元。

(十二)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3年末,全市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2068个。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065个。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823人。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3811人。

 

     注释:

[1]其他服务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企业是指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表中数据不足最小计量单位的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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