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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民防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一、 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2015年,我办(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党组会议决定,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特抽调一名同志具体负责全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集中推进和日常管理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目标,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职责分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我办(局)公开政府信息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公开的格式表格和申请公开办理流程、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正常编写公开目录,按照编制目的和入编范围的要求,定期对应该公开的文件进行清理,准确填写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和公开日期等目录数据项,制成公开目录,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我办(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办(局)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进一步梳理了我办(局)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促使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四)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考核评议措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进入正规化、制度化的轨道,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 (五)注重学习培训和宣传发动。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我办(局)十分重视,由分管领导负责抓,科室抓落实,经办人员具体抓,特别是承办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悉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按要求依法公开。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我办(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不同时机和场合广泛宣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要求、运作方式作了具体阐述,增强了机关同志自觉公开信息的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政务信息3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制发规范性文件0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政府微信公开政府信息0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我办(局)人防工作的健康、稳定、安全发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招聘等情况方面信息。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我办创新公开方式,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对“瑞安市人防办门户网站”进行重新整理,以便今后及时发布和更新新闻动态、政策法规、人防(民防)宣教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依托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人防信息、政策法规。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办(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办(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5年度,我办(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申诉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责任感亟需加强。业务科室部分信息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再加上平时业务工作较忙等客观原因,信息公布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流程还不是很顺畅,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三是负责新闻工作人员未及时将信息上传网络,造成信息上传条数不多。 (一)改进措施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提高各科室负责人和信息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宣传教育,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四是落实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公开时限要求,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七、其他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市人防办(民防局)
单位负责人:黄志勇 审核人:姚笃权 填报人:温雅洁 联系电话: 58901508 填报日期: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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