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交通运输局2015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表
发布日期: 2016- 02- 17 14: 16: 29 浏览次数: 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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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公路、水路、港口等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交通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重点交通枢纽和站场的行业发展规划与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运输、交通科技教育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并实施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做好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

(3)负责公路、水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行业管理,监督执行运输技术规范;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

(4)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养护的监督管理;实施对公路、水路、港口建设市场和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指导和监督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乡公路保护工作。

(5)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监督指导交通运输系统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工作。   

(7)协助交通运输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企业管理和技术改造工作,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行业科技开发与科技攻关,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会同有关部门对外交通运输经济技术的合作交流。

(8)负责交通战备保障工作,协调辖区内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的应急管理工作。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单位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包括瑞安市交通运输局(本级)、瑞安市公路管理局、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瑞安市港航局、瑞安市交通工程设计管理室,共计五家单位。

二、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42939.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612.10万元,占78.28%,专户资金收入3.27万元,占0.0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5.86万元,占0.13%,上年结转9267.87万元,占21.58%。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瑞安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支出预算42939.1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5万元、205教育支出15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99万元、211节能环保支出579万元、212城乡社区支出5699.86万元、214交通运输支出36019.27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249.16万元、229其他支出136.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91.4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03.21万元,项目支出38844.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2010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十三五”发展规划设计、温州港瑞安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2050803培训支出15万元,道路运输管理局培训费支出。

3.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6.65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机关离退休人员费用。

4.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6.3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事业离退人员社保经费和其他费用。

5.211990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579万元,用于市区公交车辆更新支出。

6.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882.99万元,用于民间道路建设、交通专项经费、公路照明经费、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公路安保工程(县乡道)、公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交通标线日常维护、农村公路交通标志日常维护和增设、干线公路养护、马陶线苏山桥工程、陆岛交通码头维护、港口部分规划调整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7.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保洁费用。

8.2121399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216.87万元,主要用于改造和完善公交一体化、瑞祥大道与院士路交叉环岛改造建设、农村公路小修保养。

9.2140101行政运行316.14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行政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

10.2140106公路养护支出2018.34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管理局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以及用于车辆经费。

11.2140139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11758万元,主要用于56省道瑞安至文成段公路改造工程、瑞枫公路(瑞安上山根至湖岭镇)中央补助。

12.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872.17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本级)、公路运输管理及港航管理等单位事业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还包括线位论证、交通设计费、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农村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其他建设养护费用、瑞安飞云江三桥工程、56省道瑞安至文成段公路改造工程(瑞安段)省级补助、交通行业管理经费、九潭山庄修缮经费、质量监督检测经费、渡口渡船安全整治、港湾式停靠站、飞云江轮渡码头和渡船维修安全经费、北麂客轮补助、国省道公路水毁抢险保通补助经、非现场执法设备购置经费、养护抢险车购置经费、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公路隧道维修、国省道小修保养、建设养护经费、民间道路等农村交通基础设施、超限运输检测站建设、安全设施补助、出租车行业发展基金、寨寮溪客运站场建设等。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47.9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行政人员及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14.2290482检验检测费安排的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安检仪购置补助、信息化设备维护更新经费、规划调整经费、船检经费、行政综合执法经费等。

15.2299901其他支出90.32万元,主要用于县乡道及部分省道水毁补助、国省道公路水毁抢险保通补助经费等。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无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9.1万元(其中局本级4.8万元, 交通工程设计管理室0.2万元,道路运输管理局1万元,公路管理局12万元及港航局1.1万元),比上年下降9.91%。主要用于上级及其他县市接待活动支出。

3.公路运输管理、公路管理及港航管理等执法管理用车运行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82.74万元(其中道路运输管理局89.49万元、公路管理局79.37万元及港航局13.88万元),比上年上升7.08%。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与生产用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5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管理局生产用车(清扫车)购置与执法车辆更新。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指标。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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