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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监察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瑞安市监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 至 止。如若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瑞安市监察局办公室(地址:瑞安市政大院综合楼4楼;联系电话:65812688;传真号码:65812503;邮政编码:325200)。 一、概 述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加快完善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条例》要求,2015年监察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加强信息基础建设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截止2015年底,本局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要求,受理2件依申请公开要求,受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各1件。 1.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条例》要求,局里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副局长分工负责,办公室具体操作,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有组织、有计划,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注重《条例》学习宣传。重视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及相关内容,加强信息公开操作系统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按照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局里完善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基本做到按规定分类、及时发布信息,按规定做好季度、年度信息报表工作,及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处理。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明确由办公室作为受理机构,并公布具体联系电话,增加了工作透明度。 4.严格信息保密管理。由局里指定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管理负责,所有公开信息经过领导审核进行对外公开,对上网信息坚持实行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再交由办公室统一核准上网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公开信息。截止2015年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57条。其中涉及工作信息38条、人事任免0条。 2.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ruian.gov.cn)这个平台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5年,收到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3条,受理2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2015年,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受到行政复议1件和行政诉讼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事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的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和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 2.改进措施。一是认真梳理,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整理工作,补充完善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扩大信息来源渠道,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二是逐步规范,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继续健全信息公开领导负责制、上网信息审查批准制,通过进一步指导、督查和培训,落实专职信息人员,努力做到更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瑞安市监察局 二O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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