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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市残疾人特殊教育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6- 05- 25 16: 40: 3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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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     主办科室:计财科,会办科室:组织人事科

编号:2016161 (主办)      会办:市残联

提案人:洪汝逢    手机号码:13506570969

办公号码:65818506

工作单位及职务:玉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通讯地址:安阳街道东南大厦2单元2701室

提案名义:以组织名义  名义内容:民革瑞安市基层委员会

 

特殊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我市特殊教育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是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学经费不足。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成本高,部分专用教学仪器设备价格和维护费用昂贵。目前,我市特殊教育学校除公用经费外,还没有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难以形成稳定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致使特殊教育学校面临职能转型和康教结合、教育信息化的开展,不能及时更新配置必备的教学康复训练设施和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以及康复训练活动。

    2、础设施薄弱。学校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与温州各兄弟学校建设规模相差较大(乐清特校现有13亩,正准备扩建征地10亩,苍南特校22亩)。按照温政办(2015)42号文件的要求,我市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占地和建筑面积都与省规定标准都有较大差距,同时,专用教学康复设施设备等都不达标。

    3、能不够完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中,智力残疾比例最高(约占59.53%),其次是听力残疾(约占32.09)和视力残疾(约占8.38%)。由于条件限制,目前,市特殊教育学校独立招收智力残疾和自闭症儿童,但因师资及校舍紧缺,加上只有部分住校,难以满足入学需求。同时,我市残障儿童学前教育还是一片空白。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教特办,加大社会资金支持力度。坚持“特教特办”的原则,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第一,建议市政府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对贫困残疾学生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补助项目,扩大补助范围,提高补助金额。第二建议大力引进社会资助、民间捐赠。比如社会福利彩票所募集的福利基金适当安排一部分用于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

    2、筹整合,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建议市政府加快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并建设成具备一定规模的综合性特殊学校,使其成为我市特殊教育的实验基地、指导中心、培训中心和教学研究中心,集教育、康复、养护于一体的重度残疾儿童教养学校。特校要率先加强学前教育和高中段职业教育。特校与市残疾人服务中心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教育与康复并重、教育与就业结合。

    3、施到位,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岗位编制到位。人社、编办、教育等部门,要根据特校实际情况,按照义务教育段师生比为1:3、学前和高中教育段师生比为1:2的标准,定岗定编,优先安排,确保师资队伍有序进出流转。二是待遇标准到位。参照周边省、市的特教津贴标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建议将我市除特教津贴标准外另加农村补贴;为鼓励优秀教师到特教岗位工作,借鉴外地做法,建议在教师职务评聘和评优树先等活动中适当增加特教教师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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