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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特点,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做好各项服务,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后勤政务事务公开工作更加透明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为陈哲任组长,木善脉、彭小锋任副组长,吴顺学、李文友、叶春、尚春林、潘成昌、叶富国、戴朝霖、孙传杭为小组成员。指派专人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办公楼干二楼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政府采购和办公用房分配办事程序流程图和政务公开监督投诉箱、投诉电话,以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开展。 三是把深化政务公开制度的情况,作为局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是强化指导,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我局政务信息公开负责人对照相关文件规范的要求,将我局公开的政务信息分门别类进行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诸如信息公开不全面、公开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要求、更新不及时等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和技术规范等方面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五是加强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统一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内容涵盖所有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务公开、信息动态、房产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后勤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安全保卫、会议服务、专题专栏等10个大类,内含28个小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事项为政府采购、办公用房调配和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内部事务公开主要事项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机关干部交流考核情况等。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数74条。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通过扎实工作,我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对部分公开信息的分类以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二是由于我局主要职能是机关后勤服务职能,具有审批审核和核准管理职能不多,文件依据不足,或者某些管理职能不到位或与其它部门有交叉情况,使我局在制订工作程序和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学习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格式及分类,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二是根据我局三定文件核定的职能,理清我局可依据的文件,加强与其他部门协调沟通。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无。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无。 (三)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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