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瑞安市关于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规定的要求,由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时并附相关说明的事项与附表。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准确的公开我局应公开的信息内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5839518。 一、概述。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保证干部依法和群众知情为切入点,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增强了行政工作透明度,逐步实现了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一年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继昌任组长,明确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内),负责日常工作,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组织干部进行学习,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同时,我局结合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重要工作范畴,明确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健全机制,逐步完善。2015年,为贯彻实施《条例》,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健全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和“服务承诺制”。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公开定期进行评比,特别是对各网站信息公开工作量进行考核公布,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为防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过场、搞形式,逐步建立、规范了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涉及依法办事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执法程序、资料样本,使各项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既依法规范了行政行为,也将各项工作有效地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还通过开展各项形式的活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组织开展“本市居民评计生活动”、“新瑞安人评计生活动”和“乡镇干部评计生活动”等专项行动,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在基层干部、育龄群众中广泛征集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四是深入宣传,成效明显。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单位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务信息公开、软环境建设作为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内部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努力营造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强软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同时,我局对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分类、收集、编制等具体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业务科室及网站按照我局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要求进行梳理和收集整理信息材料。 五是创新思路,阳光卫计。在日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做好“阳光卫生”和“健康会客厅”专栏,充分利用媒体、版面、村务公开栏、网上公布等形式实行了政务公开、服务公开、承诺公开、制度公开,积极推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通过专题节目和专项行动,进一步宣传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增进干群和谐,促进人口计生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有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倾力打造“和谐卫生计生”,也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从而对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督促其自觉用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及自觉廉洁从政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从实际出发,做到灵活多样、注重实效。我们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并通过“中国瑞安网”、“瑞安卫生网”和“瑞安人口网”进行公开。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对上网公开内容坚持及时更新,至目前通过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59条信息,使网站成为信息发布、网上互动、网上监督等多种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 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由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办理情况。2015年,我局没有接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5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虽然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对照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2016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一是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重点做好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政策、发展规划、行政执法及动态信息的分类,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三是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2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单位负责人:池万松 审核人:徐定强 填报人:王晶晶 联系电话: 65839508 填报日期:2016.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