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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庄乡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 ||||||||||||||||||||||||||||||||||||||||||||||||||||||||||||||||||||||||||||||||||||||||||||||||||||||||||||||||||||||||||||||||||||||||||||||||||||||||||||||||||||||||||||||||||||||||||||||||||||||
<br 作为新设立的乡,芳庄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立足实际,以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真抓实干,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乡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自创乡以来,我乡始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专题会议对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部门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有关条例内容,领会其立法精神、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乡长张嘉祥任组长,分管领导林明玉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三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小组成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了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三落实”,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小组成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的文件,进一步要求全乡各行政村、各单位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截至目前,全乡各行政村、各单位均制定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各项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有效保障了公民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作为新设立的乡,芳庄乡按照规定在我市政务信息网上主动公开相关内容,截至2016年底,我乡已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23条,其中公众号“美丽芳庄”“幸福芳庄”共发布78条,微博“幸福-芳庄”45条,全面覆盖了机构、执法、卫生教育等各项工作内容。 (四)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和个人对本乡提交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信息及形式有待完善。未能及时主动公开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同时,比较重视通过微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其他的查阅形式不够丰富。 (二)改进措施 1、健全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向社会加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立足我乡实际,通过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 2、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3、丰富公开形式。在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同时,进一步积极探索现代媒体潜力,运用新的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人群范围,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4、建立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及时做好各项公开,特别是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芳庄乡人民政府
单位负责人:张嘉祥 审核人:王汉波 填报人:陈方方 联系电话: 653483004 填报日期: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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