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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年,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法定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委的一项日常工作,委领导重视,由专人负责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委信息公开较为及时,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发布,发生问题及时整改;信息公布较为规范,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因可更新信息数量不足等原因,经报市府办同意,已关停本单位网站。按时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做好季报工作,年终认真撰写年度报告。同时,根据我委工作需要,通过现场、网络、报纸等方式公开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内容,政务公开,阳光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其中27条以网站方式公开,1条以政务微博方式公开,10条以现场、网络、报纸等其他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是以信函方式收到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我们严格按规定执行,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申请人选择自行领取答复书和相关申请公开资料,按时办结。在做好申请答复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由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文和申请答复的发文,并将申请的签收凭证和答复的送达回执存入档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我委聘请瑞安市云海律师事务所余心海律师为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2016年度产生法律顾问费8000元。另外,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们做出积极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能力还需提高;(二)理论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今后,我们要更加重视该项工作,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勤学善思,学以致用,努力把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 2017年3月2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
单位负责人:林永杰 审核人:朱良春 填报人:陈小云 联系电话:65827916 填报日期:20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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