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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瑞安市市政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瑞安市市政园林局(2017年1月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向社会公布瑞安市市政园林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统计表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瑞安市市政园林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5833556。现将此项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市政园林工作透明度,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抓落实”的工作原则,由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收集、整理、报审、发布等工作,各科室负责提供信息资料,构建起启动有力、推进迅速、全员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网络,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核,全面、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突出重点,加强民生实事建设项目的公开,今年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重点推进了环境保护类信息的公开。三是丰富公开途径,除了继续完善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市政园林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以外,今年我局建立了瑞安市政园林微信平台,及时向公众推送信息,同时还通过和瑞安市电视台合办的瑞安市政园林栏目发布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局属单位和科室工作考核内容,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考核,对信息公开的属性、程序、实效进行指导督查,并对信息公开实行备案审核。同时鼓励广大干部、民众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主要内容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内容涉及机构信息、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类、人事信息类等。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 在瑞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www.ruian.gov.cn;在瑞安市政园林局微信平台上发布,微信公众号:瑞安市政园林; 2.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在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公开媒体上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等方面内容的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无。 附表附后
2017年1月19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市市政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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