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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瑞安政府网站—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23楼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325200;电话:0577-65833058;传真:0577-65833013;电子邮箱:rafgjxx@163.com)。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发改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现有3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6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未发生变化,仍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行政审批科、价格科、收费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等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局办公室作为受理申请信息公开的窗口部门,具体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在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对相关信息的答复形成专人负责制,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 (三)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明确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等工作。 (四)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及时召开局有关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5条。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共公布各类信息165条,同比去年上升47.3%,其中机构信息1条,政策文件2条,决策信息9条,工作信息135条,行政执法11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管理2条,办事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2015年全年网站信息公开112条)。2016年,我局开通了政务微信,通过微信微信公开信息22条,通过微博公开信息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3件,涉及立项批复、收费标准等,同意公开33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制度坚持不严,信息内部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高办件办事效率,加强与相关科室沟通,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扩大公开内容,如收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提高社会知晓度。三是进一步做好热点回应。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开辟专栏、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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