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瑞安市统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七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 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瑞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统计局子网站(http://www.ruian.gov.cn)和瑞安市统计网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统计局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东路379 号财税大楼五楼,邮编:325200,电话:0577-65812653,传真:0577-65812653,电子邮箱:rastjj@163.com)。 一、基本概况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局工作实际,以提高机关行政服务效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一)加强组织建设。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一把手”直接分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各职能科室协助配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科室目标考核,切实做到了工作有安排、有督促、有考核。 (二)注重学习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全局机关干部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各科室内传阅《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严格保密管理。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逐级审批责任制,对信息坚持实行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批,再根据权限交办公室或综合科统一把关发布,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736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3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综合科和审批中心服务窗口都可以接受依申请公开事宜。一年来,为了方便公众,提高办事效率,许多明确属于公开范围的信息咨询都通过电话直接给予答复,因此,绝大部分依申请公开都是以这种简易方式进行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对主动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未发生有关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有了新的进展,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特别是在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针对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2017年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让社会更加及时地了解统计信息、更好地了解统计工作,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和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继续改进统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网上数据查询和咨询功能。 (三)进一步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干部信息公开意识和工作能力,提升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6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2016年瑞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瑞安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市统计局
单位负责人:胡存炯 审核人: 填报人:张森威 联系电话:65812653 填报日期:2017年3月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