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市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7- 03- 22 15: 09: 05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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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编制了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瑞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网(rawgxj.gov.cn)上查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安阳大厦13楼,邮编:325200,电话65839281,传真:65839280)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制度保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化系统的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组件一支信息员队伍,负责汇总本系统政务信息。    

 2.加强载体建设。为公正、便民、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建设,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加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形式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等。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以及依申请公开等信息系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3.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开展,结合这几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201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温州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指定并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92条,与上年同比增加84%,其中审批信息公示119条,约占本年度公开总量的12%,文化动态类信息515条,约占本年度公开总量的51.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的作用和收费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信息更新、门户网站建设服务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努力。2017年,我局将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主动做好目录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努力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功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瑞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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