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8003004/2017-25480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文号 瑞政办〔2017〕59号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
成文日期 2017-05-25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CRAD01-2017-0014    
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5 10:18:08浏览次数: 来源:市电子政务中心 字体:[ ]

 

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6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和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温政发〔2017〕6号)精神,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和企业办证,现结合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理念和目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机构自身改革,促进不动产登记体制机制创新,实现不动产登记特别是房屋交易、地税等关联业务与不动产登记一个窗口受理,使不动产登记办事环节明显减少、办事效率明显提高、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明显增强。

(二)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权责一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然资源部令63号)规定,依法、规范、准确地对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保护合法产权,保障交易安全。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地税部门对群众和企业提交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同时对各自的事权设置、流程设置、办理时限承担相应的责任。

——便民高效,自愿申请。以方便群众办事、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审核环节,压缩办理时限,与不动产登记的关联业务实现统一窗口受理、分口各自审核、信息互联共享、档案分别管理,通过优质高效服务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同时,遵循群众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登记受理后先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及工本费,并选择由快递送证方可实现“最多跑一次”。

——重点突破,逐步深化。重点突破多部门联办事项“最多跑一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纳税一窗口受理改革,建立全程引导服务制,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证书快递送达。加强与地税部门的流程衔接,对不动产信息查询记录、完税凭证等资料实行专人内部传递,并逐步深化与地税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最终取消纸质材料的传递,并避免群众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奔波,提高群众和企业办证满意度。

——国土牵头,部门联动。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由国土部门牵头负责落实,不动产登记机构、地税和房屋交易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顾全大局、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围绕目标共同落实好改革服务。

(三)工作目标。

简化收件资料,再造办事流程,对申请人到场、申请材料齐全、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选择快递送证、受理后立即缴费、符合登记条件的55项不动产登记业务,3月底前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涉及到国有土地划拨转出让的,先办理出让手续,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与契税后再进入不动产登记流程。

(四)实施范围。

我市各乡镇(街道)行政辖区。由于各分中心所在地部门办公场所未整合到位,实施分两步进行:3月底完成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5月底前完成其他乡镇、街道改革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国土部门: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二)住建部门: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房屋交易相关工作。

(三)地税部门:负责配合国土部门做好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涉及的税收相关工作。

(四)市编办: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指导、督促检查以及人员编制等工作。

(五)市审管办: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相关审批业务指导工作。

(六)市财政局: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各项经费的落实。

(七)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各办公场所的落实。

(八)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相关工作的落实。

三、工作流程

(一)涉及交易类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流程如下:

1.统一收件:整合现有国土、住建、税务部门的受理窗口,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窗口,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国土、住建、税务部门公布的材料清单,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所需的全部材料,并履行询问、查验等受理程序,统一受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和房屋交易事项,实现“统一放号、一窗服务、一次交件、一次受理、一次收费”,并引导申请人填写自愿选择快递送证的委托书。

2.后台并联办理:住建部门取消《房屋交易备案告知书》;国土部门窗口人员受理后,由窗口受理人员将受理材料进行分类,实行内部流转并联审核的方式,不动产登记部门和税务部门同步进行审核,审核后将结果和相关资料移交给住建部门。

3.收费:房屋交易部门及时完成房屋交易网签合同备案,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齐备仅未完税的情况下容缺受理,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申请人凭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缴纳相关房屋交易手续费、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及完税。

4.分类进行处置: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同时向地税部门内部传递涉税不动产查询证明,无需申请人送交。地税部门完税后,将完税凭证内部传递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申请人送交,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专人负责整理、放置于受理档案中。

5.完成注册登薄、缮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登簿、缮证,最后将不动产权证书封存后交于快递公司。

6.完成发证:申请人签收快递证书并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交签收记录。要求现场领取的,由申请人现场领取证书。

7.归档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部门对各自的申请资料及审核材料,分别进行存档管理。

(二)涉及非交易类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流程如下:

1.统一窗口: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按照公布的材料清单,一次性收取不动产登记的全部材料,并履行询问、查验等受理程序,实现“统一放号、一窗服务、一次交件、一次受理、一次收费”,并引导申请人填写自愿选择快递送证的委托书。

2.后台办理:由窗口受理人员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申请人提供的其他材料齐备仅未完税的情况下容缺受理,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3.收费:申请人凭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缴纳相关不动产登记费和工本费。

4.分类进行处置: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后,对涉税的登记业务,同时向地税部门内部传递涉税不动产查询证明,无需申请人送交。地税部门完税后,将完税凭证内部传递给不动产登记机构,无需申请人送交,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专人负责整理、放置于受理档案中;对非涉税的登记业务直接进入下一步流程。

5.完成注册登薄、缮证: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对受理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进行审核,登簿、缮证,最后将不动产权证书封存后交于快递公司。

6.完成发证:申请人签收快递证书并支付快递费,快递公司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送交签收记录。要求现场领取的,由申请人现场领取证书。

7.归档管理: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申请资料及审核材料,进行存档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部署上来,讲政治、顾大局、优服务,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改革任务不折不扣地落实好。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国土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住建、地税、编办、审管办、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具体参与实施的部门应认真梳理受理要件,整理清单后统一由国土部门对外公布。按照“一个窗口受理”的要求,由国土部门抓紧协调做好服务大厅窗口设置,统一更换窗口标识,制作办理流程图和办事指南手册,确保适应“最多跑一次”改革需要。

(三)夯实信息基础,强化技术支撑。加快信息系统改造升级,增设完善相关系统功能,保障提速提效;加快历史数据整理,提升数据质量,提高登记交易准确率与速度;加快微信公众号预约、网上支付等功能开发,更好地方便申请人办事,更好地支撑“最多跑一次”改革。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推进力度。市编办与国土部门对不动产登记实现“最多跑一次”建立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对推进不力、相互推诿造成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市编办与国土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创新措施

(一)减少收费项目。让利于民,国土部门取消收取地产交易手续费,并将不动产登记收费环节前移。

(二)提升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无需群众提供完税凭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地税部门实现登记、完税数据互通共享,直接在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相关完税信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支付平台,实现不动产登记相关税费网上支付,支持支付宝、微信等二维码扫码支付,缩短时间,让群众缴费少跑路或不跑路。

(三)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各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利用,取消相关确认结果纸质传递(包括不动产纳税联系单、不动产查询证明、合同备案证明、房屋交易告知书、完税凭证等),全面实现网上传递。

(四)实现“一窗式”收费。涉及不动产登记费、房屋交易费及税务完税,实现“一窗式”收费。

(五)创新“一张便民卡+全程引导”服务模式。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办理标准化,国土部门牵头制作简洁明晰的便民服务卡,让群众对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一目了然。并在办证大厅设置不动产登记专职引导员,全程引导办事群众提供取号、复印资料、窗口办理等,让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享受更优质的服务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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