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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06- 23 14: 30: 53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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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学〔2017〕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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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7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禁毒意识和防毒拒毒能力,根据瑞安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瑞安市“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市中小学开展2017年“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浙江省及温州市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全民参与,无毒家园”为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全民禁毒宣传月”、 6.26”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参与禁毒,掀起禁毒集中宣传热潮,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毒品预防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毒品预防教育作为学校当前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之中抓紧抓好,形成“人人知毒品危害、人人拒绝毒品侵害”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内容

(一)全面普及,依法开展毒品预防教育。

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要按照《中小学生毒品预防专题教育大纲》要求,分阶段开设禁毒课程。宣传月期间,全市各类学校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要至少安排1个课时的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要确定负责毒品预防教育的专职或兼职教师,切实安排好课堂教学,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使中小学生了解毒品的危害、预防毒品的基本知识及禁毒政策与法律法规,确立“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意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广开渠道,营造毒品预防宣传氛围。

1.各中小学要积极实施“不让毒品进校园”、“禁毒知识进万家”等预防教育项目。要通过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毒品预防教育,要在学期结束前后,通过家长会、家访等途径,将“致全市广大家庭的一封公开信”(见附件)发给家长,帮助家长掌握有关禁毒知识和教育子女远离毒品的方法,将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提高禁毒教育活动的实效性。

2.各中小学要通过晨会、国旗下讲话、集体观影、主题班会、团队活动、毕业典礼等形式深入开展禁毒教育活动。特别是中职学校,要在学生毕业前组织一次专题禁毒教育活动。

3.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条幅、校园广播、网络平台等宣传阵地,设立固定宣传橱窗定期展出禁毒图片,营造毒品预防教育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是我市全年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关键点,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围绕活动计划,统筹兼顾,提前部署,并在人员和经费投入上给予充分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合成毒品的危害和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等宣传重点,结合“6.27”工程要求,对青少年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拒毒、防毒能力;要创新宣传方式,在坚持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的传播特性,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开展针对网民和手机用户的禁毒宣传。

(三)加强媒体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强化对外宣传意识,通过新闻图片、工作动态、宣传简报等方式,利用各家报纸媒体、温州禁毒信息网、瑞安教育信息网等载体,大力宣传本地活动开展及其成效。

(四)及时总结上报。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各类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包括文字总结、主要领导出席活动情况、活动精彩图片、视频等资料)报送市教育局。

联系人:胡永金,联系电话:66809312、651198,电子邮箱:radeyu@163.com

 

附件:禁毒倡议书——致全市广大家庭的一封公开信

 

瑞安市教育局

2017619

 


[2017]210号瑞教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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