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04/2018-19727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18-01-10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废止 |
《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 |
《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解读关于印发瑞安市城市(镇)建筑外立面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一、起草背景 目前,我市具备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共有101家,其中一级资质8家(建筑6家、市政1家、专业承包1家),二级资质20家,三级资质73家。2016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26.46亿元,同比增长21.4%,占温州市建筑业产值的8.2%;地税入库建筑业税收6.18亿元(包括营改增后,国税入库增值税;其中本地企业创税3.17亿元,占比52%,外地企业3.01亿元,占比48%),同比增长13.2%,约占我市地方税收的7%。建筑业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遇到瓶颈,主要体现在:一是本地企业“低小散”现象普遍。三级资质企业占比为72%,缺乏上规模的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弱。在我市相对开放、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下,本地建筑业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大幅度下降,由2011年的60%下降至2016年的35%。二是外地市场开拓能力不足。由于外地市场普遍存在地方扶持政策或地方保护现象,对外来企业设置了较高门槛,导致我市企业外出经营困难。2016年完成省外产值19.6亿元,仅占我市建筑业总产值的15%。三是现有扶持政策已不适应当前我市建筑业发展。《关于扶持瑞安市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瑞政发〔2011〕175号)中的部分优惠政策,已明显落后于周边县市区。比如对企业晋升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奖励,按现有政策我市奖励金额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而乐清为500万元、100万元。建筑业企业对出台进一步扶持政策的呼声较大,期望较高。在今年两会期间,部分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也提出了关于扶持建筑业发展的建议。 年初,新一届市政府领导对我市建筑业发展非常重视。3月3日,麻市长在财税(国资)信息专报《“营改增”后建筑业税收征管路径探析》上作出批示,要求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筑业发展环境,促进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建筑业企业做大做强,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参考乐清、洞头等地先行做法后,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扶持我市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11条,分别在建筑业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晋升资质、创收奖励、创优奖励、创标奖励、推广工业化、金融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10个方面,制定相应扶持措施,第11条为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1.对新迁入我市的特级、一级和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分档奖励。对新迁入企业奖金,分三年等额予以发放。通过“引进来”政策,可以快速提升我市建筑业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增加建筑业产值,带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2.实施“走出去”战略,按市外建设项目向我市纳税额的地方留成(即地方财政贡献度或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度)的70%奖励企业,鼓励企业开拓外地市场。通过“走出去”战略,鼓励一些竞争力较强的建筑业企业积极开拓外地市场份额,并增加企业外出拓展业务的竞争优势,有利于企业自身做大做强,也可以促进地方财政收入。 3.提升企业资质等级,对晋升特级、一级和二级施工总承包企业,进行分档奖励。通过“晋升资质”奖励政策,鼓励企业不断做大做强,培育一批高资质等级的行业龙头企业,可以改变我市建筑业“低小散”的局面。 4.对创税创收企业“按地方财政贡献度”进行分档奖励,调整了奖励标准,按年地方财政贡献每提高350万元,奖励金额增加10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更容易激发企业创税创收的意愿。另外,对年实缴税费分别超1000万元和5000万元企业进行额外表彰。通过“创税创收”奖励政策,形成政企良性互动,激发企业做大做强和创税创收的动力。 5.对创优质工程进行分类奖励,并提高了奖励金额。政府投资项目根据优质优价原则,已在合同中明确创优条件的,按合同执行,不再重复奖励。通过“创优奖励”,激发企业创优夺杯的积极性,在提升企业自身的品牌和形象的同时,带动我市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 6.对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进行分档奖励,并提高了奖励金额,助推我市创建“平安瑞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7.建筑业企业需要建设用地或入驻各类园区(包括工业园区、小微创业园区等)时,视同工业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同时在推进建筑工业化的过程中,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和给予一定的项目投资补助,有利于推进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的发展。 8.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9.建立信用评价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建立与工程招投标评分挂钩机制,保障诚信企业优势发展。 10.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行业发展问题。 11.取消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的享受扶持政策资格。鼓励建筑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