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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八部分组成。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瑞安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进行公开。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瑞安市供销社办公室,0577-65812922。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我社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和管理。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社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市社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是健全制度,确保安全。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根据市政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监督和考评等事项进行了完善。 三是保障经费,做好培训。 为切实做好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年初及时制定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做到工作早计划,任务早落实,所需经费全力保障,确保了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各种会议、公开栏、中国瑞安门户网站,向干部职工进一步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营造了《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69条,其中,网上公开数69条,通过电话、网络、口头等方式解答群众咨询0次。突出把工作动态和人事情况的公开作为重点,及时规范上网,受广大公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各类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一年来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情况来看,在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思想上需要进一步重视;二是因工作性质造成公开的形式单一;三是宣传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我社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围绕社会需求,公众关心,积极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内涵建设,增强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规范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1月3日
附件 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填报人: 王丛丛 联系电话: 65812829 填报时间: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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