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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瑞安政府网站—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23楼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325200;电话:0577-65833058;传真:0577-65833013;电子邮箱:rafgjxx@163.com)。 一、基本概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发改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现有3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2017年,因局领导人事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新任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行政审批科、价格科、收费科、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等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局办公室作为受理申请信息公开的窗口部门,具体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在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对相关信息的答复形成专人负责制,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 (三)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明确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等工作。 (四)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及时召开局有关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0条,其中,门户网站上共公布各类信息120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80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21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6件,其中,当面申请22件,信函申请4件;按时办结26件,其中,同意公开23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申请信息不存在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对信息公开培训不够全面,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尚需加大力度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三是深化重大政策解读,认真做好热点回应。对重大政策及时进行政府主导下的全面性解读。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开辟专栏、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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