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 01- 08 15: 27: 31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文广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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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我局编制了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瑞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网上查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安阳大厦13楼,邮编:325200,电话65839281,传真:65839280)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7年我局按照《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制度保障,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公开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化系统的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组件一支信息员队伍,负责汇总本系统政务信息。

 2.加强载体建设。为公正、便民、高效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建设,配合市政府开展网站集约化管理,搭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加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栏目内容、公开形式和信息收集、反馈机制等。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栏目,以及依申请公开等信息系统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方便了社会公众,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效率。

  3.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开展,结合这几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201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温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温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办法》、《温州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指定并完善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68条,其中瑞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372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所在的“文化市场”板块更新及时,(由于网站调整,目前网站上保留的信息不全,因此网站发布数量较去年有略微减少),微信公众号每周发布三次,公开政府信息59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的作用和收费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等情况

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通过这几年的实践,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在信息更新、门户网站建设服务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努力。如今年网站集约化管理后,很多栏目、板块都进行了整改,后台与外网的栏目对接还需进一步理清,信息更新、公文备案等工作还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的目录和范围,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主动做好目录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努力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功效,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瑞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8年1月3日

 

 

 

 

附件1

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市文广新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6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7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59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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