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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瑞安政府网站—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万松路83号;邮编:325200;电话:0577-65800316;传真:0577-65653185;电子邮箱: 250285633@qq.com) 一、概述 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我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长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了2名信息发布员,有效地推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科室、单位,落实到人,安排专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三是推进办事公开。对各单位的各审批程序、时限,以及审批所需资料都进行了统一规范,并全部实行上墙公开公示。我局纪委每年都至少对各单位进行6次以上的督查,办事公开是其中必查的主要内容。四是制定具体细则。针对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严格执行我局制定出台的《关于明确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对不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以及政府公开信息的标题、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进行了再次明确。五是严格公开程序。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并入我局的拟稿审签程序中,严格按照程序,通过办事员、科室负责人、秘书、分管领导四级审查后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2017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条,政务微信公布60条,政府网站公布数531条(组织机构3条,政策文件1条,政务动态15条,通知公告509条,住房保障1条,财政信息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今年共收到33件依申请公开件,当面申请23件,信函申请10件,全部按时办结。申请答复数共有33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20件,部分公开答复8件,申请信息不存在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度,我局共33份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但未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42件,被依法纠错7件;提起行政诉讼36件,被依法纠错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面系统工程,涉及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项各个科室和各直属单位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虽然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和后期完善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由于我局工作职责性质关系,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附件中涉及到大量地形图和规划图,图片处理增加了信息发布员的工作量,工作效率有待提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还有些领导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透彻,一些群众对公开范围不够清楚。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提高答复书质量。二是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七、附件
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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