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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ruian.gov.cn)上公布,联系电话:0577—65850585。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环保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我局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监督、目标考核,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具体工作业务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我局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同时,我局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本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信息来源处室和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三重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的严审严查,应保密的严格保密。 三是着力整合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公开。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智慧环保等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智能化建设,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调整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目,结合智慧环保建设提升优化了环保信息展现方式,并整合到“中国瑞安”门户网;局各科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时间均能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时效性强的信息能及时发布,并对已经变化的信息或发布有误的信息及时更新或变更。 四是促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根据市政府和省环保厅信息发布规范要求,我局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集中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审批、审核,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大家监督;我局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1-12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占0.11%;工作信息34条,占1.94%;行政执法类信息977条,占55.64%;人事信息2条,占0.11%;财政管理类信息11条,占0.63%;环境质量相关信息40条,占2.28%;微信公众号信息475条,占27.05%;微博平台信息215条,占12.24%。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行政执法、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环境质量等方面。其中,又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行政执法、环境质量发布等产生的信息内容居多。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我局充分利用原有公开阵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升级“绿色瑞安”官方微博和“瑞安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新闻动态、审批服务、污染控制、政策法规、环境监管、生态建设和环境宣教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在单位门口设置公开栏,分局、各所也各自设置公开栏,方便办事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内容。三是编辑发送环保工作信息短信,广泛发至全市机关部门、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企业。在本级主要媒体上刊出环保系列报道51期,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及时了解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已及时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各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充实。三是门户网站资源整合后公开栏设置需进一步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智慧环保建设一并提升整合,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做到二个优化: 一是优化公开重点。按照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要求,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审批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全面优化,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环境信息,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力助推社会公众监督,以全面公开来推动社会形成环保共识。 二是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信件收件、流转审阅办理、答复寄件等程序,定期对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特别是对于出台的政策,要根据政策的实施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同步出台政策解读,配发简易通俗版本,利于公众理解。完善年报制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完善各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市环保局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戴春 联系电话: 65850585 填报日期: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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