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 01- 09 09: 04: 52 浏览次数: 来源: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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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内容。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xxgk.ruian.gov.cn)上公布,联系电话:0577—65850585。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环保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我局班子成员分工,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局办公室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任务分解、工作监督、目标考核,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具体工作业务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核。我局信息公开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坚持“一事一审”,确保信息发布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同时,我局按照有关保密法规的要求,建立了本部门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信息来源处室和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三重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的严审严查,应保密的严格保密。

三是着力整合门户网站信息资源公开。进一步加强了门户网站、智慧环保等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智能化建设,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调整门户网政务公开栏目,结合智慧环保建设提升优化了环保信息展现方式,并整合到“中国瑞安”门户网;局各科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有序、稳妥推进各项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时间均能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时效性强的信息能及时发布,并对已经变化的信息或发布有误的信息及时更新或变更。

四是促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根据市政府和省环保厅信息发布规范要求,我局将所有行政许可事项统一集中到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审批、审核,方便群众办事,接受大家监督;我局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1-12月,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6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政策文件类信息2条,占0.11%;工作信息34条,占1.94%;行政执法类信息977条,占55.64%;人事信息2条,占0.11%;财政管理类信息11条,占0.63%;环境质量相关信息40条,占2.28%;微信公众号信息475条,占27.05%;微博平台信息215条,占12.24%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行政执法、工作信息政策文件、环境质量等方面。其中,又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管、行政执法、环境质量发布等产生的信息内容居多。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我局充分利用原有公开阵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及时更新门户网站,升级“绿色瑞安”官方微博和“瑞安环保”微信公众平台,发布新闻动态、审批服务、污染控制、政策法规、环境监管、生态建设和环境宣教等方面的信息。二是在单位门口设置公开栏,分局、各所也各自设置公开栏,方便办事群众查询相关信息内容。三是编辑发送环保工作信息短信,广泛发至全市机关部门、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重点企业。在本级主要媒体上刊出环保系列报道51期,扩大宣传面,让公众及时了解生态建设和环保工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已及时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局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各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力度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充实。三是门户网站资源整合后公开栏设置需进一步完善。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局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融入智慧环保建设一并提升整合,根据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做到二个优化:

一是优化公开重点。按照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要求,在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审批信息公开、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等方面全面优化,方便群众及时了解环境信息,充分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有力助推社会公众监督,以全面公开来推动社会形成环保共识。

二是优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规范依申请信件收件、流转审阅办理、答复寄件等程序,定期对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通报。特别是对于出台的政策,要根据政策的实施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同步出台政策解读,配发简易通俗版本,利于公众理解。完善年报制度,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交流,完善各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瑞安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瑞安市环保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75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6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1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47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0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6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3

(二)申请办结数

3

         1.按时办结数

3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戴春

联系电话: 65850585                        填报日期: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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