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008003004/2018-19729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成文日期 | 2018-06-26 | 发布机构 | 瑞安市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废止 |
《瑞安市“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18〕81号)政策解读 |
按照有关要求,现就《关于印发瑞安市“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瑞政发〔2018〕8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解读: 一、依据和背景 该《工作方案》主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以及温州市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企业综合评价的实施意见》(温政发〔2018〕15号)制定起草,是加快推进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基础和根本。 《工作方案》以去年综合效益评价工作的相关文本为基础,参照上级新出台的有关文件要求,重点突出“亩均”相关指标,并结合去年综合效益评价工作的经验进行修改补充后形成文稿。在此基础上,市经信局会同国土、税务、电力、市政公用、环保等部门,就差别化政策落实可行性进行探讨,完善确定了七大差别化政策条文,最终确定该《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分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实施步骤、结果应用、组织保障、指标说明及附件七方面内容。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抓手,加快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完成“一年大提升、三年走前列、五年成示范”的改革目标。 (二)总体要求。逐步完成全市一定标准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以全面的评价指标为内容来评价工业企业,根据评价结果分类实施差别化政策,促进低效企业转型,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实施步骤。分为数据调查和分类评价两阶段。数据调查部分,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数据调查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分类评价部分,对评价对象、评价指标、参考指标、计算公式、分类办法、定档提档和降档作出了规定。按规定,全市范围内除民生环保公用事业企业外的所有规上工业企业及年用量10万度以上或用地面积1亩以上的规下工业企业将被纳入评价,按规上企业六项指标、规下企业三项指标的方式,通过计算公式算出得分,经排名后得出分类结果。 (四)结果应用。按照做强做大A类、提升发展B类、倒逼整治C类、C-类的原则,制定了七大差别化政策,根据企业评价结果分类施策。 (五)组织保障。成立市以市长为组长的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合评价部门会上纠错机制,提高各部门对“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及结果应用工作的重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指标说明。对评价指标作出具体说明。 (七)附件。分为《七大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一览表》和《瑞安市“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纠错程序办理示意图》。《七大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一览表》以表格形式详细罗列了差别化政策的政策类型以及各政策针对四类企业的具体执行措施。《瑞安市“亩均论英雄”信息化综合评价纠错程序办理示意图》以流程图形式规范了企业提请纠错程序的具体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