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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推行登记注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制度
发布日期: 2018- 02- 28 14: 32: 3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日报 字体:[ ]

    2月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工商总局要求,出台了《注册登记“审核合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率先推行注册登记受理、审查、核准全过程“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自2月1日实施以来,该局已完成“审核合一”各类企业登记331件,个体登记505件,办结率100%。

    据悉,按照《办法》,该局明确注册员权限,将注册登记过程中的审查员与核准员职责合并,实行“一人通办”,对注册登记申请事项依法进行受理、审查、核准或驳回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注册登记审核。审核合一登记实行“谁受理、谁负责”工作原则,注册员必须在公开承诺时限内核准办结,符合当场登记条件的要当场办结,严禁越权登记,严禁随意提高或降低法定条件。

    此外,将登记事项分为简易、一般、重大、疑难等程度类别。简易、一般的事项由一名注册员全程完成所有流程;重大的事项实行专员(项)办理,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办理或由指定注册员办理并直接作出核准决定,部门负责人参与跟踪监督指导,保证登记质量;疑难登记事项由注册员提请登记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按照集体讨论意见作出核准决定,并将集体讨论意见与登记文书合并入档。

    该局还采取重点抽查和综合检查的方式,不定期检查注册员审核的登记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补救或纠正,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注册员因故意或者过失,作出违法或者明显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以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不作为行为,视情节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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