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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参加全市机关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轮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3- 06 16: 29: 09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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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党直〔201821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参加全市机关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

精神研讨轮训班的通知

 

各教育学区党委、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根据中共瑞安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中共瑞安市委党校《关于开展全市机关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轮训工作的通知》(瑞机党〔2018〕28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参加研讨轮训班,现将研讨轮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讨轮训目的

通过开展集中研讨轮训,充分调动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领会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先学一步、学深一步、融会贯通、以学促用,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排头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更加坚定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更加坚定地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坚定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旗帜,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路子走下去,推动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走在前、作表率。

二、研讨轮训对象

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各教育学区党务干部。

三、研讨轮训安排

此次轮训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小组研讨与大会交流相结合的形式。

1.个人自学:学员集中培训之前先在原单位自学三天,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书目。

2.集中学习:分两期,每期两天,时间分别安排在3月22日-23日,3月29日-30日,地点在市委党校。具体议程另行通知。

3.小组研讨:与集中学习同步进行,学员需将自学和集中学习的心得体会在小组研讨时进行交流发言。

4.大会交流:小组推荐若干名人员,在研讨轮训班结业时做交流发言。

四、研讨轮训有关要求

1.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轮训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确保研讨轮训全覆盖。在安排集中研讨轮训的同时,各级党组织还要通过专题研讨、辅导讲座、在线学习等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其他党员的学习培训,保证每人参加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各级党组织参训情况将列入2018年度教育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内容。

2.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必须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组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脱产学习,不得参加与培训无关的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市直机关工委书面请假,准假后方可离开。

3.参训人员名单请于3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教育局机关党委,邮箱:rajyjjgdw@163.com。直属学校(单位)直接报送,学区辖学校由各教育学区统一汇总后报送。联系人:吴品国,联系电话:65895211,教育网:652608。每期参训人员名单确定后,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再变更。

 

附件: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轮训班报名表

    2、各单位轮训名额分配表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7年3月5日

附件瑞教党直21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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