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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年,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法定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该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我委的一项日常工作,委领导重视,由专人负责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我委信息公开较为及时,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时效性强的信息及时发布,发生问题及时整改;信息公布较为规范,内容完整、生成时间准确、分类正确、格式规范。因可更新信息数量不足等原因,经报市府办同意,已关停本单位网站。按时在下一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做好季报工作,年终认真撰写年度报告。同时,根据我委工作需要,通过网络、现场、电视、报纸等方式公开项目规划、征地拆迁、土地出让、招投标、工程建设等内容,政务公开,阳光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其中73条以政府网站方式公开,20条以现场、电视、报纸等其他方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是以信函方式收到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我们严格按规定执行,均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答复,根据申请人要求,3件答复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我委保存好送达回执,1件答复书由申请人现场领取,领取时我委做好签收工作,告知申请人答复结果,按时办结。其中2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1件邮寄,1件申请人选择自行领取相关申请公开资料;1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我委实际也未制作或保存申请的信息;1件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委未制作也未保存。同时,我们还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档案,由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收文和申请答复的发文,并将申请的签收凭证和答复的送达回执存入档案。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我委聘请瑞安市云海律师事务所余心海律师为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年度法律顾问费8000元,再加上2016年行政诉讼代理1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行政复议答复代理包干,通过邮寄方式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送达申请人产生的邮费,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经费2万元。 另外,无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件,收到复议机关(即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件后,我们及时予以答复,在答复内容中充分举证,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件。提起行政诉讼1件,我委充分举证,委托本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余心海律师积极应诉,最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们做出积极努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理论学习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能力还需提高。今后,我们要更加重视该项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以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勤学善思,学以致用,努力把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
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安阳中心城区管委会)
填报人:李杰 联系电话:58902711 手机:13645775968 填报时间: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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