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平阳坑镇碎石村、平阳坑村范围内D级危房采取应急拆除措施的通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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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政告〔2018〕26号
平阳坑镇碎石村、平阳坑村范围内D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停止使用后,仍无法消除重大隐患,存在发生房屋事故安全的现实危险。经房屋鉴定机构鉴定,D级危房需整体拆除。为了防止突发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及《浙江省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研究,决定拆除平阳坑镇碎石村、平阳坑村范围内D级危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8年6月20日起,启动平阳坑镇碎石村、平阳坑村范围内D级危房拆除工作。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及有关人员于2018年6月19日前搬离财物,逾期不搬离的,财物由瑞安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并暂由平阳坑镇人民政府保管。 二、责成平阳坑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平阳坑镇碎石村、平阳坑村范围内D级危房的拆除工作,公安、住建、市政公用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供电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配合实施。 三、拆除施工期间,房屋所有人及有关人员应配合房屋拆除工作,如阻扰拆除施工的,由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平阳坑镇碎石村、平阳坑村范围内D级危房名单
瑞安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5日
附件
平阳坑镇碎石村、平阳坑村范围内D级危房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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