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8- 06- 04 17: 28: 37 浏览次数: 来源: 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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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上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特向公众公布2017年度瑞安市信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费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统计数据时限为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将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联系电话:057765817279

一、概况

2017年以来,瑞安市信访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瑞政发〔200811)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高度重视,有序推进,积极落实信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细化职责,完善程序,理顺机制,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落实,把信息工作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同具体工作业务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是调查摸底,打通网络。首先,对局内部的电脑进行一次检查与清理,清除病毒与插件,规范上网行为,提高上网和办事效率。其次,对局内部各科室与直属单位的信息内容进行调查登记和分类,有利于信息的公开和保密审查。

三是建章立制,扎实开展。结合本局实际,编制了《瑞安市信访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瑞安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强化职责分工,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

四是严格审查,规范公开。强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就要对文件内容是否公开提出拟定意见,说明不公开的理由,拟公开的交由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进行保密审查;如果属于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必须按照《瑞安市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规范》规定进行分类,属于拟公开的信息,由科室负责人负责保密审查。

五是加强学习,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后,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瑞政发〔200811号、瑞委办〔200881号、瑞保密委〔20112号等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主要涉及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政务动态)、财政预决算、政策文件等方面。截止2017年底,我局主动公开了10条政策文件和动态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费情况及相关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务2条,已在网上作了答复。

201710月,信访人郑祥林就我局信息公开问题提起行政诉讼。12月开庭,法院作了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我局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办公室人手有限,没有足够的时间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网站更换时期,没有及时开启网站查看,导致两个网站之间的数据没有更新,产生诉讼。二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三是信息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健全。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复杂多样,如何标准化,还有待探究。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内容。提高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信息员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信访信息公开的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规范公开流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完善公开机制。建立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办法,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附件1: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信访局

201812

附件1

2017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信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2

         4.信函申请数

0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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