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应用提升工作的通知 |
瑞教仪〔2018〕210号 瑞安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 应用提升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发展水平监测工作的通知》(浙政教督办〔2017〕25号)及省对市、市对县年度业绩和谐考核相关文件的要求,其中多项指标监测点均涉及浙江省级教育资源服务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的应用。为顺利完成省、市考核任务,促进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普通用、常态用和深度用,并形成有效的应用经验和成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和教育创新,现就进一步做好2018年浙江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为之江汇教育广场)应用提升工作通知如下: 一、平台使用对象 所有在浙江省师训平台有账号的教师。 二、任务要求 至2018年12月31日前,每所学校当年度空间活跃度达到300以上,全校活跃空间比例要达15%以上;每位教师个人空间参照《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活跃度规则(试行)》(详见附件1)获得的当年度空间活跃度要达到300以上。 三、组织实施 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由校长主抓,分管校长负责落实相关工作,确定平台管理员,并由平台管理员组织好本校教师的培训工作。各校要加大推广力度,深入应用平台的各项功能。教育局将定期检查各校的使用情况,并定期将使用情况予以通报。 具体实施工作如下 1.各校在6月25日前上报分管校长以及平台管理员名单 2.所有教师需安装之江汇教育广场APP,要充分结合学科教学内容让学生通过平台的空间展示作业和资源,逐步形成学生学习档案袋。将学校艺术节、科技节等赛事的成果、照片,上传到学生个人空间。结合学校现有设备,充分利用“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PC端和app端的功能辅助日常教育教学,开展智慧教育研讨。学校根据推进情况,通知家长安装学生端“之江汇”并开展作业布置、信息通知、参加比赛、资源学习等移动端交流活动。 3.将该项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学区年度考核。各校要大力推进省平台的应用,将“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作为我市学校优化教学常规管理“资源建设”的有效抓手,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细化任务和责任,加大向全体师生进行宣传和培训力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相关事宜,管理员要及时审核上报教师上传的资源。各学区要加强常规指导及过程督查。 4.各校要加强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学校空间建设,完善学校空间的栏目、布局、内容更新,将学校空间建设为学校的资源网站和宣传窗口。 四、考核 各校应每月对教师个人空间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将教师个人空间使用情况纳入到学校教师考核,建议教师个人每月活跃度不得低于30分,年度活跃度不得低于300分。教育局每月会对学校空间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并公布。至2018年12月底,各校年度整体活跃度应高于300分,对于未达到要求的学校将扣除当年校长考核中相关资源建设指标的所有分数,并在教育系统相关会议或平台中作通报。 五、其他事项 1.浙江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学校信息和教师信息都取自省师训平台,如果学校管理员发现有教师已调离或退休等情况。可以在平台的“学校管理-用户管理-学校教师管理”中进行操作,将该教师暂时锁定(锁定后不影响师训平台)。 2.已申报之江汇教育广场2018年优秀特色空间评比的教师需尽早在线填报报名表,并在相应时间节点做好空间建设工作,具体事项请参照之江汇教育广场主页。 3.学校管理员账号问题,咨询市教育装备中心金友伟老师,联系电话:65809586 668584(教育网);操作技术问题,咨询浙江资源云平台客服,QQ群:368734669或客服电话0571-87880806;温州教育资源管理QQ群:21847993。应用情况统计、相关资料将同步公布在瑞安资源QQ群374482678和微信群。 附件1:之江汇教育广场平台活跃度规则(试行) 2:特色空间评价标准 瑞安市教育局 2018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