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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2018年度返还党费中下拨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11- 01 15: 38: 14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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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教党直〔201967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2018年度返还党费下拨党费的通知

 

局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各教育学区党委、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组通〔2017〕23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根据各党组织上缴的2018年度党费总额,在市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返还党费中下拨一定比例党费,用于党支部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各级党组织的下拨比例

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按照各党组织上缴党费总额(除离退休党组织上缴的党费外)21%比例下拨返还党费(市委组织部按照总额50%返还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工委按其中的60%比例返还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再以70%比例下拨)。

二、离退休党组织的下拨比例

根据浙组通〔2017〕23号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对离退休党组织交纳的党费实行全额返还,教育局直属机关党委也将2018年度返还党费进行足额下拨。

三、其他事项

1.各党组织要坚持党费主要用于党支部活动,在遵循党费使用五项基本用途的前提下,严格按照中组部细化党费使用的6个具体项目管好用好党费,真正把党费用于抓好党员教育培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组织换届、创先争优等活动。各党组织要认真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填写、审核《党费使用申请表》(附件2),严格审批程序,管理好、使用好党费。

2.请各党组织1111日前,根据《2018年度交纳党费及下拨党费数额清单》(详见附件1),仔细核对下拨党费金额数(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发票上交款单位: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款项内容为:2018年度返还党费,盖收款单位财务章),将第二联(收据联)送至教育局机关党委811室(联系人:梁晓毅,联系电话:13958853503、664503),并在收据联背面写明单位全称、基本户的开户行账号。

 

附件:1.2018年度交纳党费及下拨党费数额清单

          2.党费使用申请表

        中共瑞安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1030

附件瑞教党直〔2019〕67号关于从2018年度返还党费中下拨党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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