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 02- 13 16: 24: 38 浏览次数: 来源: 市发改局
字体:[ ]

 

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23楼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邮编:325200;电话:0577-65833058;传真:0577-65833013;电子邮箱:rafgjxx@163.com)。

一、基本概况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发改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办公室作为受理申请信息公开的窗口部门,具体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现有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在局门户网站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对相关信息的答复形成专人负责制,建立依申请公开信息备案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

(三)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实施办法》,明确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等工作。

(四)学习、宣传、培训工作情况

及时召开局有关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

二、落实上级文件内容情况

1加强预期引导。围绕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经济领域相关政策,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网络访谈等方式,深入宣传和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向市场和企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加强全市舆情的收集和研判,及时发现涉及我市经济发展的不实信息,主动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增强各方信心。按月公开全市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出台关于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的指导意见,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等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突出做好重大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3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 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准备、实施等阶段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主动公开“温商回归”的优惠政策和奖励措施,吸引产业回归、资本回归,助“温商回归”形成长效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8条,其中,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公布各类信息29(应上级部门要求,单位门户网站已于11月份关闭,政务微博公开信息600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30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0件,其中,当面申请36件,网络申请4件;按时办结40件,其中,同意公开39件,属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对信息公开培训不够全面,对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尚需加大力度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按规定明确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办事效率。二是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三是深化重大政策解读,认真做好热点回应。对重大政策及时进行政府主导下的全面性解读。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开辟专栏、新媒体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市发改局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93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6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0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09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40

1.当面申请数

36

2.传真申请数

/

3.网络申请数

4

4.信函申请数

/

(二)申请办结数

40

1.按时办结数

40

2.延期办结数

/

(三)申请答复数

4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涉及商业秘密

/

涉及个人隐私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三)其他情形数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三)其他情形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

填报时间:2018.12.25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