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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农林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工作部署及考核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由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和统计表等八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瑞安"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农业局(林业局)联系(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712室,邮编:325200,电话:0577-65888100,传真:0577-65839822)。 一、基本概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温州市及我市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农林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由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办公室和信息中心具体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有关工作人员密切配合,分工负责。二是建章立制,扎实开展。结合本局实际,按照《瑞安市农业局(林业局)信息公开指南》和《瑞安市农业局(林业局)主动公开的内容规范》,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目标,细化各阶段的工作重点,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有序开展。三是加强学习,深入宣传。我局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以熟悉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规范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围绕“吃得安全、吃得放心”,及时发布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信息。进一步加大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公开力度,推动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深入解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补贴、新型农业主体培育等政策措施,通过编印操作手册、组织专题培训、驻村干部讲解等方式,真正让农民群众看得到、听得懂。及时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进展情况,方便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47条,其中涵盖机构信息,政策文件信息,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我局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瑞安农业信息网站 、“瑞安农林”微信公众号和瑞安市农业局(林业局)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和更新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公示、病虫植保、农事指导、人事信息、计划总结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依托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子网及时公布工作中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详见附件
附件: 2018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农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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