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民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 02- 13 16: 32: 40 浏览次数: 来源: 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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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以及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和报送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将在瑞安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民政局子网站上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民政局联系(地址:瑞安市仓前街134号,邮编:325200,电话:0577-65800431,传真:0577-65611915,电子邮箱:ramz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一)全面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本局批复同意建设的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公示。对“最多跑一次”事项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公布要素进行了详细自查,进一步完善了权力信息、申报材料、内外部流程图等。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切实配合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更新和完善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等公开的信息。通过全面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强化了民政部门信息披露,提高了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全面公开民政民生信息。按照“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不能公开的绝对安全保密”原则和“便于群众掌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要求,严格界定信息公开属性,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布,做到依法、及时、准确、完整。重点做好民生事项、政策文件、资金筹集使用、工程信息、人事信息、行政执法等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

全面保障信息公开安全有序按照信息公开和《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我们从健全制度入手,抓好责任落实,规范操作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信息送交、录入审核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并认真执行瑞安市保密规定,人人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职责,严格落实“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实现了信息即能按时公开,又能准确安全的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我局实际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在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子网站瑞安民政官网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信息、民政动态、信息公开、民政业务、政策法规、最新文件、便民服务、民政专题、网上办事等方面的信息。据统计2018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8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4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76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7条。

(一)切实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市里有关文件要求,做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工作,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在官网上开设社会救助专栏,公开本年度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供养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等情况;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次数情况

(二)通过“局长在线”向群众解读政策。为助力民政局作风建设,局长吴晓宇做客瑞安电台《作风建设,局长在线》栏目,接听局长在线,就民办学校和民办培训机构的准入条件、审批流程,日常办学行为监管、对违法办学的处理程序,以及“该如何辨别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有资质?”“在接受校外培训机构辅导的过程中,遇到教学质量或信誉的问题,该向哪个部门反映”等现场接听热线、回复微信公众平台咨询,帮助群众答疑解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1项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并完成回复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费用情况。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督考机制,三是需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2019年,我局将围绕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门中心工作,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

(二)改进措施   

1.加强重点强公开。切实做好民政领域行政权力公开、公共信用信息公开等工作,重点抓好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完善社会救助专栏。

2.加强督查考核。加大对各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逐步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考绩考核,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充实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各类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微信、微博、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以社会关注度高、民生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细化民政各个领域信息公开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涉及面广。

4.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精神,进一步提升在信息收集、信息整理、信息完善与更新等方面的权威性,不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的服务、协调和管理作用。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

             2018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民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4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4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27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1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1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四、行政复议数量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1

五、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举报投诉数量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31

                填报人:余昌富      联系电话:          手机:678953        填报时间:20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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