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瑞政办[2009]23号)文件精神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件等基本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瑞安市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ruian.gov.cn/)下的“政务公开”之“塘下镇”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塘下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塘下镇塘川南街40号;邮编:325204;电话:0577-59886026;传真:0577-65350724;电子邮箱:txzzhb@163.com)。 一、概述 自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塘下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按照上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政务公开与信息化相融、服务与管理并重”为原则,着力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常态管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有序,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专门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实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成员。同时,不断优化塘下镇党政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日常机构的功能发挥,着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丰富载体建设。2018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基本实现多层次、多渠道目标,包括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塘下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镇政府政务公开栏、《瑞安日报》和瑞安电视台的“活力塘下”专栏、瑞广电台、各类会议辅助发布等多种方式。同时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提质和速率提高这一核心,专门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做到及时公开广大群众最关心的信息。 三是健全工作制度。在信息公开前,由专人负责审核并做好相关记录;在信息公开后,进行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做出回应。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查、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流程,信息时效性有所增强。同时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对《塘下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塘下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更新完善,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在我镇政府信息网站上查阅,也可以进行现场查阅。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对符合条件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大力度做好《条例》规定的政府各类信息及其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事项的公开。全年通过瑞安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2条,其中,政策文件类12条;工作信息250条;文教卫计信息28条;人事信息3条;党建信息3条;财政管理2条;通知公告4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通过“塘下发布”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17条,通过塘下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2条。信息发布内容完整、分类清晰、格式规范,公共查询阅读方便。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及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众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镇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专职力量配备、业务能力、法律法规知识应用等方面,同社会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三是长效工作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不断健全工作制度,有效优化工作流程,构建起镇、办事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运转的良好机制;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的功能,及时更新维护政府信息,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网管人员的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信息管理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2018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1311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0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1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1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0 |
填报人:刘华丽 联系电话:59886026 手机:513686 填报时间:20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