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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瑞安市气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瑞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ian.gov.cn/)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滨江大道368号气象防汛大楼17楼,邮编:325200,电话:65820375,65803121,传真:65803121)
一、 概述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确定由一把手分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行。 (二)完善制度,加强培训。进一步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全局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培训,确保工作人员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学习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 (三)加强督查,确保落实。一方面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另一方面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中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举报、投诉,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从而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问题。 (二)公开形式。通过我局政府网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自身建设、投诉咨询、机构职能、领导成员、概况信息、政务动态、办事指南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 因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故经费使用和收费情况为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8年度未发生此类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完善阶段,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完善,存在以下问题: 1、人员保障不足。我局办公室人员严重不足,无专职政务信息员,由文书兼职,并且日常事务繁杂,极易漏发、迟发公开内容。 2、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通过制订公开基本目录推进了公开内容的细化,但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在各领域仍然不同程度存在。 (二)改进措施。 1、提高各单位(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进一步把握“公开”与“保密”的尺度。
附件1 2018年度瑞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瑞安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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