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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8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等内容。统计数据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瑞安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瑞安市安阳大厦16楼,邮编:325200,联系电话:0577—65839207,邮箱:rakjj@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概况 2018年,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落实科技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深化内容,各项工作运行正常,有力推动了《条例》在我局全面、正确、有效地实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兼职人员2名,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他相关科室也明确了责任人,真正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从而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领导和组织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按照市政府的相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对年度工作的基本要求、组织领导、推进措施以及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前审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有效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 (三)强化督促指导。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实现了组织保障有力、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的目标,推进机关办事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单位领导、工作机构、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截至2018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0条。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涉密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问题。 (二)公开形式。通过“中国瑞安”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子栏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包括机构信息、政策文件、决策信息、工作信息、民生事项、行政执法、人事信息、办事指南等。利用微博微信及时向党政机关、乡镇部门、企业、学校传递最新科技信息,我局门户网站瑞安科技网,由专人进行网络维护与信息更新。在网上公开政府部门政策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工作动态等情况。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等有效形式多途径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事项。 五、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出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1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内容规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及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员培训,及时公开产生的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三是健全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附表 瑞安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8年度瑞安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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