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008003004/2022-207466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机构 瑞安市
生成日期 2022-02-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5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 2019- 07- 10 11: 08: 32 浏览次数: 来源: 瑞安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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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慧娜代表:

  在市十六届人大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要求加强全市学校教学环境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市教室课桌椅配备不规范教室光亮度不够、黑板照足等问题,也是我局一直高度关注并着力解决的民生问题。

一、关于教室课桌椅配备问题

2014年我市开始统一采购符合人体学特征的可调节型学生课桌椅,并每年予以改进,2017年我市对学生课桌椅的外型和材质进行统一。由于涉及的学校和学生数量过于庞大,我局采取“逐步配置、优先配置、综合调剂”策略,利用有限的资金,逐步、逐年更换符合条件的课桌椅,优先配置新增班级和新建学校,综合调剂替换课桌椅。截至目前,我市学校可调节桌椅覆盖率已达35%以上,预计三年内完成可调节性课桌椅全面更换工作。

二、关于教室照明问题

我市新建教室采光均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国家相关标准设计,即“教学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不得低于表9.2.1(附件1)的规定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有关规定。主要用房桌面或地面的照明设计值不应低于表9.3.1(附件2)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且不应产生眩光。主要用房桌面或地面的照明设计值不应低于表9.3.1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且不应产生眩光”等要求。

同时,加大中小学校教室灯光和照明改造力度,对全市中小学教室照明情况进行摸底调查,2017至2018年期间,我局多次就教室采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校对照标准做好中小学教室照明改造工作。但由于照明整改费用较高,且没有财政专项经费支持,大部分学校无力全额承担,导致整改进度缓慢,成效甚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与财政局沟通协商,努力争取专项教室照明整改经费(按现阶段我市校园情况测算,约需经费2400万元),计划分三年逐步完成学校教室照明整改工作。同时,对学校现有灯光照明系统进行整体清洁,擦拭光源和反光面,教室照明灯具至少每学期清洁一次。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更换已老化、低照度的灯管光源和灯具,或按照教室大小增配相应数量灯管。

三、关于关注学生视力状况问题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今年我局联合市卫健局、市人民医院等多部门,拟推进实施明眸民生工程,落实近视校园普查和建档机制,开展信息化预警,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建立视力档案。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控作业量,保证学生课间、体育课户外活动时间,教育学生合理使用电脑、手机等视频产品,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有效防止近视现象发生。计划2023年,力争实现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2018年基础上每年降低0.5百分点至1个百分点

最后,感谢我市教育工作的支持。

签发人:姜宗羽,承办人:黄成涛,联系电话:65651850。

 

附件:1.表9.2.1教学用房工作面或地面上的采光系数标准和窗地面积比;

2.表9.3.1教学用房的照明标准。

 

 

                            瑞安市教育局

                            201944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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