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试行)》政策解读 |
一、政策背景 为规范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建设,促进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即有民用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导则》、《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服务导则》、《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分布式光伏发电扶持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建设规范(试行)。 二、主要内容 1、安装要求。工商业及公建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板顶端距离屋顶平面的高度不得高于2.2米且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1.5米。400kW以上项目,必须出具设计图纸,由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以上资质或电力(新能源发电)专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的光伏系统设计单位负责设计。400kW及以下项目,由光伏实施企业负责设计。 2、选材要求。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必须符合工信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多晶不低于265瓦/块,单晶不低于275瓦/块。薄膜电池组件的光电转换率不得低于12%。并网逆变器必须是经国家认监委或省级质监部门批准的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检测认证且达标的产品,并提供10年的质保。电缆必须是铜芯电缆,其中直流电缆采用国家专业机构认证的光伏专用电缆,保障25年的使用寿命。光伏支架必须是铝合金、不锈钢等防腐防锈材质。配电箱必须为通过3C认证的成套配电箱,须提供成套箱子的出厂检验报告。配电箱上注明光伏安装企业名称及售后联系电话。光伏发电装置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要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光伏系统的支架、支撑金属件及其连接点,应具有承受系统自重、风荷载、雪荷载、检修荷载和地震作用的能力。 3、其他要求。项目安装要严格按备案的内容进行建设。项目安装、运维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并对安装主体屋面的合法性负责,违法建筑上安装光伏组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项目安装的企业承担。项目涉及占用物业公共空间的,应取得相关业主同意,并在项目备案时提供证明材料。对工商业及公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综合验收时需出具房屋承重荷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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